江苏旷达不但五折拿下青海力诺,还要求山东力诺对青海力诺的销售电量作出为期5年的承诺。
“若青海力诺一期电站在2013年~2017年期间、二期电站在2013年8月~2018年7月期间各年的销售电量,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发电量绝对值的3%,青海力诺应将超过部分取得的50%收入奖励给山东力诺;若低于3%,山东力诺则应补偿差额。”
力诺“贱卖”背后
根据青海力诺最新的审计报告,截止13年4月30日,其总资产为79628.89 万元,总负债为60909.35万元,净资产为18719.54万元,营业收入为2423.92 万元,净利润为957.07 万元。
而根据公告,这两个光伏电站已建成并网,每年的发电量在9000万度左右,按照1~1.15元/度的并网价格,一年大概营业收入是九千多万到1亿左右,减去成本,每年大概能带来3000万的净利润。
对江苏旷达来讲,3年就可收回投资,这无疑是一笔合算的买卖。那么山东力诺为何将已到收获期的青海力诺拱手让出呢?
据悉,山东力诺的控股股东为力诺集团,曾经也是一家上市公司,2001年借壳双虎涂料,但2011年又弃壳而去,在资本市场上有着10年履历,旗下产业众多。不过,虽然力诺集团旗下产业众多,但经营情况并不乐观,包括光伏在内的多个产业都陷入经营泥潭。
“从2012年开始,力诺集团就已经陷入困境,资金链紧绷时常发不出工资。”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一位前山东力诺的一位内部人士表示,这笔买卖的唯一意义就是为力诺减去了6个多亿的负债。青海力诺的负债率高达80%,财务压力巨大。在其看来,贱卖也实属无奈。此前,已经有包括赛维、尚德等企业都在低价甩卖旗下资产。“从商业上来讲,谈此前企业投入的成本毫无意义,(收购)的定价依据在于什么样的价格让企业更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