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一届政府成立伊始,就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抓手,作出全面部署。行动计划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发布实施,体现了中央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坚定决心。
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气污染任务重、难度大,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必须坚持防治大气污染人人有责,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行动计划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
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