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让屋顶成为抢手资源

2013-09-25 10:25:02 太阳能发电网
闲置的屋顶也能赚钱。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利好热浪之下,不少投资者将目光落在了住宅和工厂的屋顶,但业内却发出了“一屋顶难求”的声音。 此前,在一光电建筑论坛上,一位来自黑龙江的女士急切地推荐自己所在公司

 

  与其拿出大量精力处理屋顶施工等相关问题,不如找个借口拒绝,“影响风水”似乎成了大多数屋顶业主的借口。

  上海亚泽新型屋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钟俊浩认为,工业屋顶光伏项目绝不仅仅是工业厂房建设好以后,再进行简单的规划、设计、安装光伏设备,更高效、可靠的屋顶光伏项目应该与建筑设计、建造全程紧密结合。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副主任章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与建筑结合是相对比较新的领域,还不是很成熟,甚至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对建筑的破坏、造成屋顶漏水、荷载达不到要求等等。

  “因此,我们主张以新建建筑为主,也就是说在新建建筑时就把光伏设计添加进去,发展光伏与建筑结合应该提早到规划阶段,在建筑设计时就把光伏考虑进去。但这并不意味着马上在建筑上建设光伏发电,可以先预留出来,为将来安装做好准备。”章放说。

  收益尚缺吸引力

  目前,国家为分布式光伏项目确定的原则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按照其确立的对自用与上网电量采取相同补贴额度的度电补贴模式,即“自用上网、补贴一样”。

  在徐淑通看来,“建立在现行的国内分类电价基础上,却会造成‘自用受益、上网赔钱’的商业效果,导致光伏电量消纳必须与光伏建筑捆绑在一起,即‘屋电不分家’施政效果。”
  徐淑通告诉记者,目前,除了少数农业用电电价与火电标杆电价接近以外,其余类别的终端电价都高于火电标杆电价。以工业电价为例,普遍比火电标杆电价每度电高0.2元—0.3元,形成了“自用电”电价高,“上网电”电价低的局面。从商业角度看,意味着电量“自用”受政策鼓励,“余量上网”受政策惩罚。



作者: 来源:中国企业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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