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披违规
从凌云B股的公告中不难发现,其实早在9月18日,德佑能源就已经成为他人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了,而松辽汽车对该重大事项的公告延迟了一个多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显然,此次松辽汽车非公开增发拟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主体已经成为他人控制的子公司,该项目难以继续下去,“上市公司应该第一时间向公众披露相关情况,并解释其原因以及应对方案。”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称。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在迟来的公告中松辽汽车依旧选择了一种模糊手法进行说明。松辽汽车最新公告称,“近期德佑能源原股东与凌云B股达成协议”,“2013年10月,松辽科技与德佑能源原股东达成意向,将拟收购的德佑能源股权按原收购价返还给其原股东”。
凌云B股称9月18日就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松辽科技10月份才将股权转让给德佑能源的原股东,“显然这个时间顺序双方的公告并不一致,如果松辽科技一直享有对德佑能源的控制权,且松辽汽车公告时间是真实的,那么凌云B股的股权转让协议时间就存在问题,反之亦然。”上述上市公司高管人士解释称,“如果德佑能源的确已于9月18日成为凌云B股的控股子公司,松辽汽车将如此重大的事项延时这么久才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转型光伏恐生变
当初决议转型光伏产业的预案一经披露,就因高溢价备受质疑的松辽汽车显然未能料到事态的发展会越来越糟。而随着德佑能源的“另嫁他人”,松辽汽车的转型光伏之路或将生变。
实际上,早在该预案出炉之前,松辽汽车就上演了一次小插曲。今年6月3日,松辽汽车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等变动幅度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但是随后的6月7日,松辽汽车便发布公告改口。公告称,停牌期间,公司与中介机构详细论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适用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变更停牌理由为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