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美国政府也帮助业主在屋顶建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政府在每年的地产税中逐步收回系统的建设费用,政府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门槛降到了最低,从而刺激了光伏的安装。
crystal huang表示,租赁模式在美国分布式光伏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光伏系统可以在业主、开发商、投资者之间相互租赁,降低了风险,保证了投资者的收益。在加利福尼亚州,租赁模式占到了整个光伏市场的75%,并且这种模式在其他州也得到了大幅的复制推广。
但中国在光伏系统交易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没有交易平台,另外在备案方面也存在问题。流动性是投资者最关心的,而中国光伏业内却缺乏流动性,这是光伏融资难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美国联邦政府并没有为发展分布式光伏制定太多的政策。资料显示,美国关于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只有三条。第一,为投资税收抵免制度,即投资方得到新光伏系统30%价值的税收抵免;第二,红利折旧,2013年底前安装的光伏系统的业主有资格折旧第一年价值的50%;第三,加速MACRS折旧,企业可以使用MACRS使系统加速折旧。
就这三条政策,没有任何的特殊政策刺激,但却吸引了谷歌、福特等知名企业投资光伏,让美国的光伏市场获得了充分的资本支持,分布式更是迅猛发展。有数据显示,美国的分布式光伏占到了整个光伏装机总量的80%。
虽然中国分布式光伏市场的租赁模式还在探索当中,但一部分企业已经开始试水。
李梓森告诉记者,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计划以租赁模式进入光伏市场,并已经设计出具体的商业模式。
第一种方式为直接租赁:业主资金在20%-30%的情况下,金融机构通过设备出租进行服务,租赁期间电站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由金融机构掌控,达到一定年限以后才把这个权利转给业主。
第二种方式为售后回租:业主建完电站以后,金融机构把电站收购过来,业主收租金,一段时间后业主再回收回去。这种模式缓解了业主的资金压力,并且有效的保证了电站的质量、收益,保证金融公司与业主双赢;
第三种模式为经营性租赁:电站的选址、规划、建设都由金融机构完成,再把电站租给经营性的光伏公司。
不过,租赁模式能否打开中国的光伏市场,或还需要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