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备案制的背景下,涉及众多部门的繁琐流程,则成了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发展的最大制约。根据目前一些大型电站的项目审批流程来看,仅在项目立项阶段,涉及到的部门就包括规划、环保、安监等近10 个部门。在项目建设以及并网阶段,又还涉及诸多部门的审批意见,包括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审核意见、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等等。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给出的项目备案基本条件为,由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备案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载明项目建设单位、规划选址情况、电网接入条件、电力市场需求分析、社会风险分析、项目场址连续一年以上的实施太能用辐射数据分析等内容;盟市级维稳部门出具的项目社会稳定低风险认定意见。
丁文磊介绍说,对于安装规模在200KW 这样的小型分布式项目,现在已经不需要“路条”了,可以直接拿着设计方案去发改委备案。但对于规模再大一点的项目,还是需要备案,并要申请多个批文和手续。
除了涉及各个环节如此复杂的手续是否取消等问题外,由于各地缺乏统一规范的备案与申报流程,同时在一些关键的政策上也存在着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比如有些地方的电网公司就要求发改委先出具备案文件,而发改委则又要求电网公司先出具接入方案,则更加使得投资者在并网及补贴申报中无所适从。
国家能源局此前早已经表示,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 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 提高管理效率。
有分析人士认为,对那些有志于发展分布式光伏的地方政府而言,如何利用项目备案权限的下放构建自身竞争力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或将是对其发展分布式决心的一大检验。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就是出台详细、透明的政策,并能够通过公开渠道得以查询,这样才有利于扩大项目的推介力度,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他建议。(张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