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或解分布式光伏困局

2014-05-27 09:45:20 太阳能发电网
分布式光伏由于应用范围广,电力易于就地消纳,且对电网冲击小等优势,被看做是未来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来自中国水电水利设计研究总院的专家指出,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面临收益率低、屋顶难找、融资困难、并网难、备案难等多方面问题,可谓困境

 

  分布式光伏由于应用范围广,电力易于就地消纳,且对电网冲击小等优势,被看做是未来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来自中国水电水利设计研究总院的专家指出,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面临收益率低、屋顶难找、融资困难、并网难、备案难等多方面问题,可谓困境重重。

  在国家能源局年初拟定的计划目标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为8GW,首次超过大型光伏电站的装机规模。但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担忧,这一目标恐难实现。当前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难题寄希望于业内讨论多年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在业内看来,一定的强制性还是推进新能源发展的良好举措。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待出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即,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在制度设计上,允许配额指标交易流转,获取交易收入

  此政策一旦出台,相当于整个新能源行业的生产和消纳得到了国家承诺的年度最低消费保证。新能源行业将彻底焕然一新,分布式光伏困局也就自然迎刃而解。

  根据国家能源部门的整体设计思路,纳入配额管理的范围的主要是并网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原因是,水电技术和产业发展已相当成熟,不需要特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水电对环境的影响,国际上已经不再被列为可再生能源范畴。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主体选择上,国家能源部门将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主体;将一定规模的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主体,保证电网企业电力供应。

  为保证可再生能源电力合理消纳,将各省(区、市)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责任主体。其工作任务是,落实完成配额的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各省级电网企业完成配额指标。

  5月12日,中国水电水利设计研究总院发布报告称,尽管今年初国家向多个省区市下达的分布式年度建设指导规模普遍较大,但截至第一季度,大部分地区未有新增备案分布式项目。其中山东、浙江等分布式光伏发展大省,推进速度也很不理想。

  据了解,山东省今年一季度新增分布式备案容量仅0.415万千瓦,仅约占年度规模的0.42%。浙江省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模为100万千瓦,但第一季度仅新增备案4.48万千瓦。广东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建设情况相较其他省份表现较好,但新增备案容量也仅有13万千瓦。

  来自中电联的统计数据则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1758万千瓦,为上年同期的4.4倍,发电量46.2亿千瓦时。对此,分析普遍认为,目前国内光伏发电装机仍然集中于西部大型地面电站,一直以来各路投资扎堆角逐其间的局面仍未有所改变。



作者:刘末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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