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双反” 光伏企业“弃” 美“从”欧

2014-06-12 12:50:56 太阳能发电网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大棒最终还是落下了。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自美国的晶体硅产品获得了 18.56%至35.21%的政府补贴。   2011年,美国曾经发起过第一次“双反”调查,高额税率迫使中国

 

  目前,包括英利、阿特斯、晶澳、晶科等国内光伏企业均有在海外建厂的计划。其中,晶澳已经在南美建设了一期150兆瓦的组件产能。

  此外,一位光伏企业高管称,一旦美国市场彻底被拒之门外,欧洲市场或将重新受到重视。

  2012年9月,在继美国第一次“双反”之后,欧盟也启动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根据终裁结果,中国光伏企业被征收27.3%~64.9%不等的反倾销税。

  但与欧盟签订价格承诺的企业将免于征收反倾销税。最终,中国有121家光伏企业与欧盟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输欧光伏产品每年总量不得超过7GW(700万千瓦),价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欧元。

  2013年8月6日,“价格承诺”协议开始实施。同时,对欧盟出口实行配额制,具体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进行,确定当年企业的出口数量,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全体价格承诺企业审议通过。

  在全部欧盟配额中,将承诺协议规定的年度出口数量的60%按照企业对欧盟出口光伏电池组件占中国对欧出口光伏电池组件的份额进行分配。其中,30%按照欧盟反倾销调查期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出口份额计算;30%按照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出口份额计算。

  此外,30%配额则作为鼓励和重点支持份额分配给参加行业抗辩企业。而余下的10%优先用于扶持出口规模较小企业。即对分得年度份额不足2MW的企业补足到2MW;剩余部分用于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电池出口。

  当时,配额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被认为是保护大厂商的利益而牺牲中小企业的利益。

  但随着美国第一次“双反”并没有像预期那样迫使中国企业退出美国市场,中国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反而越来越高,再加上亚洲市场的爆发,对欧洲市场的依赖程度也随即越来越低。“事后发现,这个分配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因而0.56欧元的价格远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根本不挣钱,不用去抢,因为根本卖不出去。”上述企业高管称。2013年,中国光伏企业总共完成的欧盟配额不足50%,也就是不到3.5GW。

  如今,随着进入美国市场的最后一条路被堵死,欧洲“配额”或将重新成为“香饽饽”。“不过问题的关键还是价格有点高,若中国公司能够进一步降低成本,欧洲市场的另一半配额至少可以弥补一般美国市场的量。”上述企业高管说。



作者:严凯 来源: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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