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碳”时代迫近,化企准备好了吗

2014-06-26 09:22:22 太阳能发电网
6月19日,重庆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市,自此我国7家碳交易试点市场全部上线。预计2020年之后,全国的碳交易市场将正式交易。然而,随着6月底第一期试点碳排放履约期的迫近,各试点出现延迟交卷状况。   对此,业内人士仍认为,全国实行碳交易已是大势所趋,石化企业应提高碳减排的重视程度,积极了解并
 
  时间尚充足,化企应做好功课
  罗锐
   国家发改委官员在公开场合提到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对于尚未参与试点的石化企业来说,仍有较充足时间准备。石化企业应从核算和汇报、配额如何分配、履约等3个方面关注碳交易市场情况,逐渐培养自身的能力。目前全国7个碳交易试点地区全部正式运行,石化企业可以借此机会跟踪各试点碳市场状况。另外,中国石化企业也应当研究欧美等国家和区域碳市场中的能源和石化企业的经验和教训,逐步熟悉碳交易市场的游戏规则,部署应对未来碳交易市场的策略。
  从技术层面开始,企业应当了解如何核算和汇报自身碳排放,了解自身所处行业的产品碳排放或者产品能耗先进值。若未来以基准法分配碳排放配额的话,企业的能效和碳效率水平越高,其在配合分配和履约中有更大的优势。而对于那些对碳市场已经有深入了解的企业,则应跟踪碳价格现状和趋势,更多在交易策略和手段上进行能力准备。
  企业在了解碳交易市场和碳价的基础上,为了分析碳价对自身经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就需要着手准备定量的分析方式和工具。比如企业的在新建项目在2016-2010年间投产,那么企业现在的决策就需要考虑届时的碳政策和可能的全国碳市场会对新建项目产生如何的影响。企业在规划新建项目时,就需要将碳价纳入新建项目技术和经济性分析决策中,要清楚新建项目的碳排放在什么水平上合适,新建项目可能获得多少配额,新建项目在什么程度的碳价影响下有竞争优势等等。此外,对于在运行的生产设施,也需要综合全面地识别出各项能效和碳减排技术举措,以及相应的成本和效益,企业再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和外部政策环境,合理地安排实施减排举措。
  另外,国家发改委已在今年年初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主体需要强制汇报碳排放量。那么,在未来国家碳交易的设计中,已经被纳入汇报制度中的企业将非常有可能会被纳入全国层面的碳交易体系中。

作者:刘鹏程 来源:中国化工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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