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超日与“难兄弟”天龙光电分手 否认双方因折旧费用扯皮

2014-07-25 15:32:18 太阳能发电网
  7月23日晚间,天龙光电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向*ST超日发出了《关于解除<合作生产经营协议>的通知》,并收到了*ST超日管理人的《复函》。而目前,双方已就合作生产协议自*ST超日收到《通知》时终止;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公司(以下简称超日九江)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为747.25万元

  而在费用方面,双方曾约定,*ST超日提供厂房、设备、技术工艺用于硅片和电池片的生产、经营,合作期间厂房、设备的权属均不变。上海超日提供的厂房、设备总资产价值为7.7291亿元。双方自愿共同承担上述厂房、设备的折旧费6623万元/年。分摊比例为双方各承担50%,即3312万元/年。

  事实上,天龙光电曾预见,若在合同期限内*ST超日出现重大资产重组或债务处理等事项,该协议存在无法继续执行的风险。由此,双方约定:“如果资产重组收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双方应友好合理地解决后续问题。”

  天龙光电只承担部分折旧费

  即便如此,依照双方此前“各自承担折旧费3312万元/年”的约定计算,7个月的折旧费应为1932万元。但在双方此番发布的公告中,却仅出现了747.25万元,其较约定缩水了1184.75万元。

  对此,*ST超日发布的公告称,2014年7月21日,管理人收到的天龙光电《关于解除<合作生产经营协议>的通知》中,除了提及天龙光电以“*ST超日进入重整程序、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为由,告知协议自超日太阳收到《通知》时终止”外,另称,“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因超日洛阳铸锭及切片车间未点检完成,超日九江成品率无法达到市场平均水平、双方一直处于磨合期,天龙光电不承担超日洛阳铸锭及切片车间、超日九江的折旧费用,双方合作生产经营7个月期间,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747.25万元”。

  就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推测,“747.25万元系扣除超日洛阳铸锭及切片车间、超日九江的折旧以外的相关费用”。而对此,上述*ST超日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具体数据,我们还需要核算”。

  如今,天龙光电及*ST超日的日子都不好过。

  不久前,天龙光电大股东筹划逾3个月的“股权转让”刚刚告吹,且其自曝于去年“悄悄”签下的巨额订单,也已因客户停产,随时可能变为“坏账”。吕松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在重组方面没有新计划。”

  而天龙光电另外一位内部人士则向记者介绍,“公司的业务还都在开展。我们认为光伏的复苏,还是有可能为公司经营带来转机的”。

  而关于正处于破产重整期的*ST超日,业界传闻其已与多家“大佬”级企业接洽重组事宜,而其中几家已与*ST超日达成了初步意向。



作者:于男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