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再对中国光伏“双反”引业界强烈不满

2014-07-31 14:02:08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反倾销初裁决定。根据初裁结果,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6.33%至165.04%的临时反倾销税,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7.59%至44.18%的临时反倾销税。 “作为中国光伏行业的代表,中

  中国光伏“绕行”新兴市场

  2012年,美方决定对华晶硅光伏电池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而此次,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晶硅光伏产品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的“双反”调查,中国台湾地区也在其中。

  机电商会透露,根据相关规定,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4年12月15日发布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29日作出行业损害调查终裁。

  “中国光伏企业将用尽一切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个别企业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扰乱世界光伏贸易发展的自私行为,并愿意继续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光伏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世界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陈怀生表示。

  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成为贸易摩擦重灾区,美国、欧盟先后对其发起“双反”调查。然而,在重税之下,中国相关产业仍然迅速发展。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中国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达到70亿美元,同比增长16%。重压之下,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量不降反升,这主要归因于企业加快了对新兴市场的布局。

  “中国光伏产品频繁遭遇贸易摩擦,企业要做出调整,积极研究在目标出口市场或较为安全的第三国设立自己的加工、组装企业,使得自己的产品符合当地原产地要求,形成当地产品,从而不受美国、欧盟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影响。”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家喜表示,“另外,我还要提醒企业,定价时不仅要基于自己的生产成本,还要基于目标出口市场的市场价位,积极调研目标出口市场的当前价格及其发展趋势,在定价上与目标出口市场价位保持一致。如果我们的定价经调整后与目标出口市场同等产品处于同等价位,对方即使能证明我方有倾销幅度,也很难证明我方有损害幅度,对我方进行反倾销就不会那么轻易得手。”



作者:邢梦宇 来源:中国贸易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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