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家和地区目前已将碳交易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纷纷建立自身的碳交易体系。
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准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标志着我
五是碳市场透明度较差。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透明的市场才能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其中。碳市场作为政策建立的市场,其透明性往往取决于政策制定者的设计以及信息公开度。目前,大部分试点均存在透明性较差的情况,包括纳入企业排放数据的统计、排放配额总量的确定、具体配额分配的设计方案和分发情况、交易数据的公布等方面。大部分试点的表现均或多或少存在缺失透明度的问题。透明性差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政策制定者自身尚未完全明确具体政策方案的设计,导致相关方案或资料往往到最后一刻才发布;二是有的地方政府不愿意把相关数据公布于众。
六是市场监管标准不一,体系有待健全。市场监管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市场参与方资质的认证、管理和监督;二是对交易行为的监管,包括对内幕交易、市场操控等违规行为的识别、防范及处罚等。目前各试点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管理存在标准不一、相互间缺乏互认、部分机构能力弱等问题。未来,需要在第三方资质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加强体系建设。关于交易监管方面,当前各试点虽然在管理办法、交易规则中有所涉及,但内容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
七是市场流动性较差。目前我国各地碳市场的普遍问题是流动性较差,成交量、成交额低。流动性不高会影响到碳市场的效率和有效性,使得碳市场无法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发现的作用。碳定价的功能受到影响,也就难以实现碳交易政策效果。试点流动性差既与大部分试点对交易主体的限制有关,部分试点仅允许控排单位或资质要求很高的其它机构参与交易;也与碳现货本身不是适合频繁换手的交易产品有关。对于前者,目前各地方市场未来可能会逐步放开,在做好监管的同时引入各种类型的交易主体;对于后者,我国碳期货市场目前正在研究中,包括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碳交易所的各类相关机构均在开展相关研究。
八是电力行业的特殊性问题尚未有效处理。电力行业由于其具有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排放核算简易的特点,因此往往是碳交易政策的第一纳入行业。但在我国,电力由于还未完全市场化,发电量无法自己确定,发电价格也无法由市场决定,如果强制施加碳约束成本,可能导致其成本升高,无法推动其进行减排。
作者: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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