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户令其屡踩雷
实际上,投资者并不是杞人忧天。记者梳理后发现,天龙光电在对外大客户上屡屡“踩雷”。
天龙光电在2012年7月22日与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威光伏)签订了《设备采购与供货协议》,规定天龙光电向锋威光伏供应直拉式硅单晶炉、多晶硅铸锭炉等产品,合同的总金额为1.17亿元(含税价)。但是201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于2012年8月收到锋威光伏1000万元预收款,并于2013年2月向其发送21台多晶铸锭炉,截至今年一季报披露时,天龙光电仍未收到锋威光伏的剩余货款。
之前与超日太阳的合作,更成了天龙光电挥之不去的梦魇。2013年11月1日,超日太阳与天龙光电签订了《合作生产经营协议》,双方进行为期两年的合作生产经营。合作期间生产出的硅片及电池片产品所有权均归天龙光电所有,其有权获得出售该产品而享有合法收益。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彼时天龙光电具有*ST超日1.15亿元应收款余额(含洛阳超日、九江超日)。而天龙光电评估*ST超日支付存在明显困难,天龙光电认为,通过合作经营的方式可以充抵部分应收款;并且在当前光伏行业复苏的情况下,采取合作生产的模式是可行的。但是这份合作生产模式已在今年7月戛然而止。
上述那拉提超过1亿元订单,也已成为公司的业绩“地雷”。今年4月份,原本已经实现扭亏的天龙光电突发业绩修正公告,公司去年由盈利608.52万元变成巨亏1.3亿元。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天龙光电在互动平台上提及1.1亿元收入调整主要是单晶炉收入,该笔设备通过验收但回款比例较低,会计师出于谨慎原则,未能给与确认。而该笔1.1亿元收入主要来自那拉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