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光伏组件价格下降以及国家一系列促进光伏发电发展的利好政策刺激,近年来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尤其是西部大规模集中并网电站的发展异常迅速,集中并网发电的商业发展模式日益成熟。然而,在跳跃式的增长背后,重建设、轻管理,标准不统一、收益不确定等问题凸显,给集中并网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带来新挑战
“疯狂”之下隐忧凸显
在对投资光伏电站的效益预期持有乐观态度的同时,业内人士对集中并网光伏发电产业也心存忧虑。主要表现在地方产业政策设计上仍存在缺陷,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且电网的消纳能力不足问题突出。
“尽管从目前来看,电网做得不错,只要是拿到项目且按期完工的电站都能并网,但由于没有制度约束,‘弃光’的现象仍有可能发生。”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光伏电站的并网和消纳不能得到有效制度保障,那么其盈利空间就不确定,投资者始终是被动的。
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员说:“青海境内新能源发电已经实现了全额收购,目前不存在‘弃光’、‘弃风’现象。但受电网结构和新能源发电布局的影响,偶尔也会出现因电网正常检修产生的短期影响。”
除了对因为电网消纳而导致的“弃光”可能有所担忧,业内人士亦对光伏电站投资中存在的“路条”发放公正透明问题、并网验收程序繁杂以及因标准不一而导致的电站质量心存顾虑。
一位在新疆、甘肃、江苏等地投资了10余万千瓦光伏电站的投资者表示,由于目前对于企业进入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领域缺乏必要的准入制度设计,所以在项目的申报、审批环节,谁能干、谁不能干,主动权完全在政府主管部门,这就导致“路条”的获取存在随意性。
据了解,对集中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审核,青海省确定的原则是,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在青海省内有上游产业的企业和对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优先发放“路条”。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何确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如何界定对产业带动能力强,这都是模糊概念。
“任何一个行业在启动的初期都难免存在问题,集中并网光伏电站也不例外,现在确实存在准入门槛缺失等制度性设计缺陷。”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元福说。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13中国光伏发展报告》提出:目前我国光伏发电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明显滞后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行业发展需要,同时,还存在多个领域的相关标准没有统一的协调,导致同一对象多个标准的混乱现象。
作者: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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