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强调发展光伏必需优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的原则,对荒漠和其他土地、水上开发的大型光伏项目必须严格论证、有序开发。
就人均占有率而言,我国的土地资源远低于欧美国家,在家庭分布式屋顶电站的开发上也已远远落后。在我国,以土地资源的优惠政策吸引光伏开发项目的做法并不鲜见,这便是光伏界的“土地财政”。一些地方政府在闲置屋顶资源的利用上不下工夫,但利用土地来招商引资却十分卖力。
近来,一些省市屋顶资源的利用动静不大,同时,拿出几千亩土地大建光伏的消息却不断传来。在难以实现发展光伏的政绩目标时,一些地区不惜以优先利用荒地、滩涂为借口,拿土地作诱饵,招商引资,因为卖地建大规模光伏要比开发屋顶光伏更容易上规模。
于是,土地实惠加上电价补贴自然会激起投资冲动。但是,这种冲动表面光鲜,实则贻害无穷。首先是对土地资源的糟蹋。事实上,一些土地的价格被压得很低,几乎白送,有的开发商甚至把土地以各种借口进行投机。几年来,有些人拿光伏作幌子投机,给光伏事业的形象造成巨大损坏。
近一步说,即使在地广人稀的西部,也不必急于开发目前算作荒漠的边远土地而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据调查:西部开发中,在戈壁荒原上星罗棋布的绿洲城镇、农场矿区周围待开发土地十分丰富,如从发展家庭分布式入手,和土地综合开发连成方阵,积少成多,形成规模性开发,条件十分优越。这不仅节约投资,而且可以解决荒漠开发的人力配备、移居等难题。所以,如果这些偏远地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能够启动,就不必舍近求远且不合时宜地搞荒漠开发。更何况,谁能说,今天的荒漠不是未来的宝地和绿洲呢?
当然,扭曲的规模化带来的恶果远不只是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践踏。不顾阳光资源条件,贪图眼前的电价补贴,急功近利地在不适宜开发的地区硬上大项目,也给长期的经济亏损埋下隐患。
好大喜功地抢上光伏项目往往会造成市场竞争乏力;盲目冲动则会造就“烂尾工程”。我们应当摈弃这种被扭曲的规模化理念,而这也恰恰告诉我们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需要理性的思维。
第三次革命的基础是能源的理性开发和利用。它要靠清洁能源的发展和石化等其他能源的洁净化生产变革形成的互补效应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实现,电力的理性消费意义重大,智能化的网络输送和调控管理也必不可少。在这两点上,如果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模式利用得当,将牵一发而动全局。
作者:房渊钊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