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碳排放国,中国对煤炭的大量使用是众所周知的。但是,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化石能源和核能的发展速度。中国在风能、太阳能和智能电网设备的制造和使用上领先于世界。中国去年水电、风电和太阳能的发电量已经几乎超过了法国和德国发电量的总和。 随着中国制造的规模不断扩大,可再生能
批评者或许会认为,发展可再生能源会遇到土地和工业原料的瓶颈,比如建造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场都需要大量土地。而我们的测算表明,目前的工业系统可以支撑一个在未来20年间以10兆兆瓦(10TW)为阶段目标的全球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届时,世界将可能向能源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迈进。建造一个10兆兆瓦规模的全球性可再生能源系统,大约需要300万个风力发电机组、14000个聚光太阳能发电装置(CSP)和12500个太阳能光伏发电场。安装使用这些设施总共需要5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约哈萨克斯坦国土面积的两倍),而这些土地可以利用广大的沙漠和半沙漠地区。这些目标看起来宏大,但是考虑到全球目前每年生产17.5亿部手机、8400万辆汽车等的巨大工业产能,这些目标是可行的。
可再生能源与国际贸易 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各国政策的不力和对化石燃料的持续补贴。
各国政府应促进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制造和贸易。各国也应该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国际间贸易。比如从北非输入电力到欧洲的DESERTEC项目,或者连接蒙古、中国、日本、韩国的东亚超级电网计划等,都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总而言之,原有“京都议定书”的议程显得过于狭窄,需要扩大。
一个路径是扩大可再生能源设备的自由贸易。在这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对“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加以补充。2012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国家通过了一个关于可再生能源设备自由贸易的初步协议,这一协议可以进一步提交WTO讨论。这一方式是有例可循的。各国曾经自愿降低个人电脑以及其他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以促进IT行业的发展),这个协议在被主要工业国家认可后为WTO正式接纳。
各国也需要充分发挥私人资本的作用。各国在“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过程中,过分倚赖公共财政提供解决气候问题的资金,而对私人资本或者政策性银行的作用重视不够。例如,“绿色债券”可以帮助降低融资成本,以快速扩大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规模。比如韩国进出口银行去年向全球发行的5亿美元债券,就是专门为绿色项目融资而发行的。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的发展正领先于其他国家。通过扩大可再生能源设备的生产规模和促进市场增长,中国在这一应对全球变暖问题的解决方案上贡献超过了世界其他国家。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规模发展正在大幅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使得各国都能更充分地利用水力、风力和太阳能发电。
(注:本文节译自 “Manufacture renewables to build energy security”;英文原文发表在2014年9月11日最新一期Nature评论版。作者介绍:John A. Mathews(约翰 马修斯)是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管理学院战略管理教授;谭浩是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能源及环境经济管理学者。译文文本来自于《金融时报》中文网。)
作者: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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