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光伏用地标准将完善

2014-09-24 10:44:07 太阳能发电网
  此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刚刚颁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将于9月1日起全面实施。同时,近期国土部还将出台具体的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专访时表示:当前,各地生动的节约用地案例很多。“比如浙江省的一个工业园,在工厂
 
  另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结构失衡,工业用地的比重偏高,低效、低容积率的用地情况表现很突出。目前,我国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在0.3~0.6,全国平均工业用地比例达到26%,很多城市达到40%甚至50%,一半都是工业用地。虽然国外的数字不一定是我们的标杆,但是我们比较一下发现,我们还是偏大。比如纽约是7%左右,香港6%左右,伦敦只有2.7%,新加坡只有2.4%。可以说目前我国各城市普遍存在着过度消耗土地资源的状况,部分行业和领域超标准用地、浪费土地情况依然突出。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一样,经过多年以大量消耗资源环境为代价的高速发展,在城镇化刚刚步入中期阶段的时候,许多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明显减弱了,水土资源和能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财政和金融风险不断加大,我国已经到了必须在发展中加快提质增效升级的关键时期,粗放的扩张、人地失衡、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
  酝酿节地新思路
  记者:在你看来,当前各地有哪些值得肯定和借鉴的节约集约用地经验?如何将这些好经验上升为制度?
  胡存智: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已经具备了扎实的实践基础。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主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不断探索新的用地和管理方式,推出一系列好办法、好措施。
  比如上海市规定,未来城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努力实现“零增长”,建设用地总量不再增加;山东省和江苏省规定,工业不再建单层厂房,建多层厂房可以减免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促进企业自发节约集约用地;湖北省规定,闲置土地的闲置费用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金价款20%代征,促进企业盘活存量用地;还有很多省市都规定,要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在地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规定,有普适性,也有推广性。
  同时,各地还以土地节约集约为主题,开展了很多专项的活动。比如广东开展的“三旧改造”活动,浙江实施的“三改一拆、五产倍增”,江苏从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方面提出了政策制度和机制创新,山东、辽宁、湖北也出台相关政策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企业特别开发企业、各类用地单位,都在想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以上说明我们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国土资源部当前也正在总结各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良好做法,最近颁布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9月1号全面实施。近期,还要出台具体的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目前已经有了初步方案。 

作者: 来源:观点地产网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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