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9月2日下发分布式光伏新政后,期待中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正在陆续出台。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昨日向各省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在开建时间、园区统一协调、区域电力交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并要求各示范区方案于9月30日前备案,确保今、明两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完成
此外,能源局还要求示范区加强光伏建筑标准、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项目参与碳减排交易等的等统筹协调机制,鼓励园区、投资方与电网企业共同组建专业运维公司,统一电费结算和建设服务。可以看出,这些具体要求都是针对分布式光伏长期存在的并网难、结算风险、产权不明晰等问题量身打造的。
事实上,日前正式文件中就要求创新分布式示范区建设,并对区内光伏项目倾斜,可享受建设规模按照“先行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的操作方式,同时允许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记者此前从浙江一光伏上市企业获悉,电站开发商都在想方设法进入地方政府划定的产业园区,不仅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其电费结算和商业模式都更有确定性,风险大大降低,同时利于做大公司在手电站的规模。
不过,也有不少人士认为,以园区主导的分布式光伏示范区,距离真正的户用分布式市场还有一定距离。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刘杨认为,政策力推一方面是寻找突破口托起市场,另一方面从引导逐步过渡到强制是大方向。华澳信托产业分析师王润川对记者表示,如果园区业主单纯看装分布式光伏节省的电费,账根本算不过来,分布式光伏并不适合做第三方投资,其用电和发电才是本质,是对节能减排的贡献。
作者:姜隅琼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