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及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中共锦州市委常委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市政府直属部分事业局和市委有关机构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锦州市将撤销光伏产业发展局;调整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体制;撤销旅游局,组
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决定将市委、市政府的督查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在市委办公厅,实行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党政合一的督查工作体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直接分管。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国家、省和市领导调研、现场办公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省、市领导批示件办理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办工作;省委、省政府督查机构交办工作事项的督办工作;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工作。
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工作领导,促进地方和高校融合,发挥在锦高校资源优势,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决定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中共锦州市委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书记由市委副书记兼任。
主要负责对在锦高校服务工作的领导,指导在锦高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统战、人才、群团和稳定工作;负责在锦高校涉及地方行政事务服务的相关协调工作;联系在锦高校服务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工作职责。
作者:王磊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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