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关于简化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工作意见

2014-10-23 11:59:32 太阳能发电网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简化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深化为民服务的工作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4〕1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简化业扩手续,优化办电流程,完善服务机制,最
  2)分布式电源客户
  自然人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①报装申请单;②客户有效身份证明;③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文书;④物业出具同意建设分布式电源的证明材料。
  法人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①报装申请单;②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③土地合法性支持性文件;④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及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⑤政府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
  3)充换电设施报装客户
  低压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①客户有效身份证明;②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③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
  高压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①报装申请单;②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
  3.优化审验时序
  对于在申请阶段暂不能提供全部报装资料的客户,可在后续环节(合同或协议签订前)补充完善,其中对于需政府核准、暂不能提供批复文件的项目,可先行答复施工用电供电方案,提供项目正式用电前期咨询服务。若前期已提交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内,则无需客户再次提供。
  4.时限要求
  所有客户申请均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录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在受理申请后,低压客户1个工作日,高压客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
  (二)方案编审阶段
  加快推进营配贯通实用化应用,提高一次性容量开放权限,提供供电方案标准化模板,优化方案编审流程,实施营销“一口对外”答复方案。
  1.合理确定可开放容量
  对于具备营配贯通条件的单位,通过系统集成实时共享可开放容量信息;对于暂时不具备营配贯通条件的,由发展部、运检部定期提供配电网规划方案,以及设备、线路可开放容量信息。0.4千伏业扩项目,直接开放容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级电网的免审批容量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15千伏安。
  2.推行供电方案标准化制订
  按照电压等级、容量审批权限,编制供电方案标准化模板;加快推进营配贯通,深化营销业务应用、营销GIS、生产PMS等
  系统集成应用,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供电方案辅助制定;实行供电方案统一编码(二维码)管理和网上审核会签,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打印方案并答复客户,统一编码和时间戳由系统自动生成,提高供电方案制定效率。


作者: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责任编辑:gaotin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