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敞开怀抱鼓励分布式光伏并网,时至今日已经有快两年时间,其间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但细则落地仍待时日,具体到屋顶光伏电站的投资个体,“春天”还没有真正到来。 “悬空”的好政策 并网一年半的绿色和平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近期迎来了好消息
地方政策松紧不一 除了北京光伏并网第一人,任凯的另一个身份是北京慧能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CEO。这个初创型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集成、电站后期维护和运营工作,也就是服务那些希望自己建立光伏电站的业主。
任凯的客户是全国范围的,对于国家政策的地方执行性有很深的体会。2012年10月国家电网公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改“排斥”态度,转变为支持和服务分布式光伏并网,态度转变至今有两年时间,但是从地方执行上看还有很多落差。
国网文件中明确了6MW以下免收接入费用,且并网权限下放到地市公司,但是地方电网公司对业主并网资质的要求还缺乏具体细则可以参照,执行的松紧度就不能统一。任凯对新金融记者举例说,有些地方电网公司对业主并网门槛设置过高,比如光伏系统施工单位需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资质对于普通居民来说很难获取,因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要求1000万注册资金,而普通光伏项目工程也就3-5万元左右。
不予并网就意味着业主光伏电站发的电只能自发自用,这就受到业主本身最大耗电量的限制,多余的发电量只能浪费,电站的投资价值就大打折扣。任凯还举例了一些并网障碍,对于小产权房屋的电站项目,有的地方电网就不予并网。“原则上说,电网只要给小产权房通了电,安装了售电电表,就表示电网认可了该业主为合法购电业主,那这个业主就应该有并网卖电的权利。”
除此之外,各地对于分布式光伏并网的补贴标准也不一致,这是由于地方保护的狭隘意识作祟,“当地有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的,当地政府往往鼓励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发展,如果没有,往往吝于补贴,因为不想给其他地方的光伏企业‘做嫁衣’。”
作者:郗岳 来源:新金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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