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能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
广州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能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0月9日
附件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精神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在广州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网公司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电网规划,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并据此考虑电网的调节能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方式有全部上网、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备案、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并网接入及电量计量、电费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
作者: 来源:广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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