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有的流程来看,一个项目从直接备案到最终并网,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不能将这部分时间缩短,则意味着当年的项目很难转让出去,并纳入该年度的利润中。
通过一些上市公司此前发布的公告来看,大部分的项目均在未完成并网前就已经进行转让,这甚至已经成为被业内称道的项目退出方式的典范。依据国家能源局出台的新的通知来看,上述模式明显属于禁止的倒卖“路条”的范畴。
除了卖方很受伤外,买方也将受到影响。
对于一些专业投资电站且规模较大的公司而言,其获取项目的途径无非两个,一是通过自己申请,二是收购已经获得备案的项目。
自己申请方面,将要依赖两个条件,地方政府备案政策的透明度以及各个地方政府政策的趋同性。如果达不到上述条件,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成本上,都将带来巨大的考验,并最终会影响到其年度装机规划目标的实施。
道理很简单,对于那些有意在全国布局的企业而言,即便在某个省份已经成功完成了项目备案,但由于全国不再是一盘棋,其成功的项目备案经验未必在别的地区用得上,可能还需要从头摸索,这无疑加大了一些项目的操作成本和时间。
而在外购项目方面,受严禁买卖“路条”的限制,在项目的选择方面,如果只能购买那些已经并网的项目,则可能会缩小项目的可选择范围。
基于此,要想真正达到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权力寻租的效果,将直接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备案政策和流程的透明、取消项目备案中的前置和附加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