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碳交易在中国真正从概念落到实地,各试点用实践验证了它的可行性,并诠释了“排碳是有成本的,减排是可以创收益的”。 2014年最后一个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为全国统一碳市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这份发改委令也让我们对2015年寄予了更多的
全国碳市场该如何建立? 记者:对于全国市场的建立工作有哪些预期?
段茂盛: 这次的碳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我们能看到一个比较清晰的自上而下的全国市场模式。但必须注意的是,全国市场和试点市场并不是一个对立关系,试点市场给全国市场提供了大量经验,全国的管理办法也能看到很多试点的思路,一些规则也是从试点经验演化而来的。现有试点通过自身的实践,表明了在中国碳市场可以顺利运转,将促进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同时试点作为一个信息扩散中心,能够把碳市场概念扩散到周边区域,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王遥:从主管部门决策意向来看,2016年将试运行独立设计建立的全国碳市场。政策设计者强调推动碳交易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未来全国碳市场的经验,包括平台建设、交易机制、交易品种设计、市场监管与调控等,但并无意把区域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进行完全连接。其主要原因在于各区域试点的制度设计差异较大,无法实现完全的连接。目前重点要考虑的是,已存在的各区域碳市场如何与拟建中的全国碳市场实现成本最小的对接。
我所希望的建设节奏是从试点扩展到周边区域最后扩展到全国。
唐人虎:期望全国统一碳市能够再快一些,因为试点到2016年就结束了,2016年6月是最后一个履约期,此后试点将失去原有的法律基础,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节点。
我觉得全国碳市场建设要加快,要释放一个明确的信号,明确全国碳市场在什么时间启动,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程,以及对试点或非试点区域在全国碳市场中的考虑,这个是目前最值得期待的。
同时,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必须按照很确定的、稳定的节奏去建设,让大家看到,2016年市场会启动,不管是以什么形式,会开始运转,试点也会有信心把这个做得更好,同时,非试点也有信心跟上。
记者:在全国市场的建立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段茂盛:其实全国市场建立会遇到的问题很多试点市场都已经遇到了,而有所不同的是全国市场还需处理中央和地方协调问题。
但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地方市场还是全国市场,基础工作都一定要做好,分配方式可以创新,但基础数据一定要有,而且要是高质量的。
此外,也要注重人力物力的资源培养储备,尤其是专家和专业机构资源,要大力培养,这些也是基础性的工作。
王遥:从具体实施来说,我认为全国市场的建设有三个问题需要关注。
一是顶层设计过程中的实地调研。在目前“自上而下”设计的碳市场框架下,还缺乏有效的渠道和机制,将控排企业、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在实际碳市场建设工作中遭遇的困境、取得的经验转化为未来碳市场建设完善的依据。建议政策设计者下到各试点市场进行深度调研。
二是区域试点配额的妥善处理。目前各试点均在采取积极措施活跃市场,如吸引自然人和其他投资者进入、配额托管,鼓励控排企业进行交易等,而不论是控排企业,还是其他交易主体均最为关心的是配额在未来是否“有用”,这也是保证交易者能积极活跃在市场,而不是“放一枪就跑”或者“零交易仅供履约”。由于各试点存在潜在的配额供给过剩问题,剩余配额未必能在2016年全国碳市场启动前消化,为此就要很好地处理区域试点配额。
可以采取的方式:第一,政府回购;第二,平稳过渡为全国市场配额,而换算价值是关键;第三,构建多层次碳市场,允许区域市场的存在,继续在区域市场交易。
三是市场风险的识别和监控。由于全国碳交易体系涉及行业和地区广泛,其风险识别难度很大,将对市场调控带来很大困难。建议全国碳市场开发市场监控平台,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技术支撑系统,市场监控平台与电子登记簿的不同之处是,电子登记薄为静态产权记录系统,不具备市场跟踪和监控能力,监控平台要监督市场的交易活动,价格波动情况,配额流动情况,市场违规行为等,其功能主要是为管理者提供风险防控、宏观调控与市场管理的技术支持。
唐人虎:在全国市场建设过程中,地方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平衡是需要注意的问题。因为企业参与碳交易、控制碳排放会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联动,需要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分享,以及协调与配合。
作者:李雪玉 张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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