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把脉:2015年中国碳市场看什么?

2014-12-30 10:49:58 太阳能发电网
2014年,碳交易在中国真正从概念落到实地,各试点用实践验证了它的可行性,并诠释了“排碳是有成本的,减排是可以创收益的”。 2014年最后一个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为全国统一碳市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这份发改委令也让我们对2015年寄予了更多的

  把脉2015年中国碳市场
  记者:对于即将到来的2015年,碳市场有何关注点?
  段茂盛:还是看全国市场的进展如何,碳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有哪些进展,相信试点的创新也会继续涌现,值得关注。
  王遥:一是关注碳市场风险,尤其是政策风险,在全国碳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后,相应细则也将陆续出台。区域碳试点未来的角色以及如何与全国碳市场对接,存在着很大的政策不确定性。二则是碳金融发展,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一系列创新碳金融产品,例如碳资产质押贷款、碳债券、碳保险、碳信托、碳衍生品等,将逐渐崭露头角。
  唐人虎:我觉得除了要关注7个试点,还要关注非试点地区的参与度,特别是非试点企业的参与度,这个是最难的。
  第二,要更多的关注新的现象的发生,比如交易标的物中期货的问题,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的问题,都是值得关注的。
  第三,试点与全国统一碳市的衔接,试点纳入全国统一碳市的时间还没有完全明确,目标是试点结束后,顺利过渡到全国碳市,但如果全国碳市因某种原因拖延,那么试点还是要运行。
  而且,全国碳市启动以后,因为试点有些行业是全国碳市现阶段无法覆盖的,比如深圳试点正在研究的交通领域碳排放,国家没有,它独有,那么它要不要继续运行,以保障排放控制。
  第四,统一标的物,现在7个试点是同类不同量、同量不同质。各试点要求不一样、制度不一样、技术不一样、企业不一样、行业不一样,导致产生的CO2涵义也不一样。
  未来1吨CO2是要在全国通用的,这样才能形成跨区域的碳市场。谁能够迅速把本地1吨CO2变成国家的1吨CO2,谁就能够迅速扩张。试点地区已有标准和规则需要有一个调整的过程,非试点地区没有,可以吸取试点的经验、队伍、系统、管理,在此方面,也可能会存在非试点地区弯道超车的情况。

作者:李雪玉 张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wutongyuf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