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应当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达到电改目标的手段之一,但市场化本身不是电改的目的。我们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应当是:在安全经济地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的情况下,同时做到节能环保。必须要综合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和体制传统,明确改革的对象和环节,并提出阶段性的改革目标和改革路径。目前首先开始的输配电价机制改革对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可以实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竞价上网,联动形成销售电价,逐步开放输配电网,允许独立售电商参与市场竞争等改革。总之,“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应该是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关于市场化电价机制的形成,应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鼓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开展电力交易,采用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的双边交易合约交易模式,通过自愿协商确定电价,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应该说,核定输配电价是电价体制改革的关键。电力体制决定了输配电价机制,而输配电价机制对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实行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竞价上网,联动形成销售电价,逐步开放输配电网,允许独立售电商参与市场竞争等改革,均需要制定独立、规范、合理的输配电价。同时,要提前从市场结构、交易规则、交易模式几个方面进行合理的设计与协调。
输配电价核算改变对电网的监管方式
去年11月份,深圳输配电价试点方案正式出台。输配电价是电力产品价值链的中间环节,不仅关系到电网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电价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中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完全符合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所提出的“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要求,对于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具有积极意义。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有利于政府逐步实现对全国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具体而言,输配电价改革对于整个电力体制改革的意义在于:(1)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输配电价机制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电力体制决定了输配电价机制,而输配电价机制对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实行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竞价上网,联动形成销售电价,逐步开放输配电网,允许独立售电商参与市场竞争等改革,均需要制定独立、规范、合理的输配电价;(2)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独立、规范的输配电价机制,对电网输配电业务实行成本加收益管制方式,使电网企业摆脱了现行购销差价形成输配电收入的不确定性,更加专注电网资产运营和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激励电网企业降本增效,保障电网企业在回收合理成本的同时获得合理收益,促进电网的良性发展;(3)完善政府定价监管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输配电环节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按成本加收益方式对电网输配电业务实行独立定价,监管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总收入,这是政府加强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