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建立光伏投融资地方合作平台
投资者,特别是银行、金融机构关心的应该是每年新增装机到底哪一个是主要的。可以看到,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加起来已经远远超过了火电,可 再生能源在投资中,2014年占到了65%(2800亿人民币),这里面有3个(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别都达到了900亿元左右(占20%左右)。
从投资角度来讲,今后估计也是这样一个趋势,每年新增电力装机在资金构成中可再生能源已经是最主要的了。从太阳能来看,也已经占到20%的规模。对 于全球光伏发展的趋势,在过去的七八年当中,光伏发电经过了快速地增长,2014年达到4500万千瓦,我个人意见可能2015年规模要达到55GW。当 然到底达到达不到,还要市场来决定。
对光伏电力投融资创新提一些倡议,供参考:
第一,要建立专业化的服务,银行如何支持光伏电力发展,首先能不能成立专门部门来做这样的业务,对小型光伏发电项目能不能设立一个贷款网点,用这样的改进服务来改进工作。
第二,要建立简便规范的融资服务流程,对贷款审核流程能够进行简化,而且使得贷款条件能够标准化,这样就能够做到效率提高。
第三,能够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使得贷款能够和光伏电站特点相适应,能够提供长期贷款,也能够给小项目提供小额贷款。
第四,能够实行绿色信贷,利率可能适度下浮,在抵押方式上能够灵活,推广项目融资,也就是说用项目的电费收益权来进行质押,不再要求股东项目业主用固定资产抵押。
投融资方面有几个创新方面:
第一,投融资创新是不是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创新,现在大家已经开始探索众筹模式,这样开辟一个全民投资光伏电力的新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投资固定资产获得稳定的收益。
方面二,建立专业的投资基金,由专业化的投资机构,与大众的投资相结合,创新一种风险分担和收益分成新模式。
方面三,推行光伏电力投融资的银企联盟,由光伏开发企业提供优质项目并承诺工程优质质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就能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由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透明化的检测、认证和运行检测评估,使得投资者能够完全了解项目的运行性能。
方面四,建立光伏投融资的地方合作平台,地方政府与银行建立融资平台,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需求,地方政府能够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公共担保基金,或者统借统还基金,消除光伏项目的资金偿还风险。
郝耀辉(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副局长):国开行下一步如何支持光伏
一,继续支持优质企业建设地面电站,试点并推广优势的新技术、新模式。支持具有一定发电规模的企业,具有规模成本、技术创建优势的企业,支持具有较 强实力的其他新型投资者,支持聚光光伏、薄膜发电等技术路线。支持资源集约利用的水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互补等新型的应用模式。支持电力紧缺的“一带一 路”国家或经济基础较好,法律稳定、政策一致性强的国家,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
二,投贷债租相结合,发挥开行全牌照优势。利用国开行新能源的投资拉动作用,配套相应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优质项目流转, 借鉴飞机、船舶等行业金融租赁的成熟做法,为项目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通过融资租赁盘活项目的资产,释放企业的资产活力,加速企业资金周转,促进企业加快项 目开发步伐。
三,采用更加灵活的融资结构,支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除了由传统发电厂作为业主外,还将考虑引入设备制造企业、产业园区、业主、学校、医院等事业单 位多种类型的投资商,作为项目开发营运的主体。除了采用企业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模式外,还将引入融资平台,构建以企业信誉为基础,市场化运作,具有借款 资格和承载能力的融资主体,探索统贷统还的融资模式。
四,充分发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金融通作用,推动筹措专项资金。目前开行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信贷资产已超过3000亿元,企业优质资产占比较高,具有 证券化的条件。同时已经在铁路等行业成功地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手段筹措资金,开行可以依托现有经验,结合清洁能源相关资产,以资产证券化手段筹措专项资 金,定向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融资工作,通过该手段可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并吸引全国范围内投资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产品,将资金应用于光伏行业,加大对行业的 支持力度。
五,引导保险市场启动,促进保险产品创新。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项目投融资促进保险市场积极创新,鼓励、引导、培育我国市场的发电量险等保险产品,破解国内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重担保、难融资的问题,释放企业的担保资源,实现风险分担,激发企业项目开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