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那个收益率13%的光伏宝!

2015-05-07 12:03:30 太阳能发电网
光伏宝~绿能宝~宝宝分不清楚~今年以来,这些标榜高收益率的光伏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从前首富彭晓峰重出江湖之作——国内首款以光伏电站为标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绿能宝”,再到国内首个由央企发起的互联网光伏开发基金“光伏宝”,它们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这种方式帮光伏企业融资靠谱吗?

  “光伏宝”是款好产品吗?

  投资者评价一款金融产品的核心在于衡量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而言,合伙协议是其组织的灵魂与宪章,也是其收益与风险安排的集中体现。因此,下文将结合富盈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中广核汇联太阳能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进行分析,以深入理解“光伏宝1期”的收益与风险特性。

  先看懂电站开发基金盈利“三部曲”

  作为“光伏宝”利润发生器的电站开发基金(合伙企业)是如何赚钱的?简单说可分为:第一步,募集劣后级LP资金并通过“光伏宝”募集优先级LP资金,合伙企业以该笔资金对电站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第二步,电站项目公司以该笔资金作为20%资本金、并由EPC对剩余80%建设资金垫资进行电站建设;第三步,由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等收购方依照太阳能电站BT合作协议约定,收购(理论上应该是溢价)合伙企业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股权收购价款扣除相关成本后即为电站开发基金获得的投资收益。
  “光伏宝”的预期收益究竟是多少?——8%是预期年化基本收益
  在富盈平台上,赫然标示“光伏宝1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而在基金要素表的投资收益一栏却显示“基金管理人提取管理费后,优先级LP和劣后级LP年化投资收益率超过8%的部分为超额收益,经由优先级、劣后级(含GP)按约定比例分配(80%:20%)”。那么,这款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到底是多少?是8%还是13%?
  1.基金收益的分配链条
  合伙企业出售项目公司的股权价款并非全部都可以分配,只有在扣除基金运营费用、相关税费和GP基本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才能分配给投资者。
第一步是归还本金,顺序依次为优先级LP、劣后级LP和GP;如有剩余,则进入第二步开始基本收益分配,即按照本金的8%依次分配给优先级LP和劣后级LP;如仍有剩余,则开始第三步,由GP提取基金超额管理费(即《合伙协议》第7.4条所称“绩效分成”),但在已披露的《合伙协议》中,该部分提取比例等细节已被遮盖而无从得知;最后,如还有剩余,则进入第四步开始超额收益分配,即由优先级LP和劣后级LP按照80%:20%的比例对最后剩余收益进行分配,如下图所示:

  电站开发基金分配顺序示意图(图片来源:中广核富盈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2.“光伏宝”投资者能获得什么?
  在基金不发生亏损的前提下,理论上,“光伏宝”到期时投资者收回的资金可以分为三部分:(1)本金;(2)基本收益,金额等于本金的8%;(3)超额收益。
  所以,8%是投资者的预期年化基本收益,而13%则应该是预期年化基本收益加上预期年化超额收益后的总预期收益率。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光伏宝”是2或3年到期后一次还本并支付收益,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其实际投资收益率会比一款相同预期年化收益率但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投资收益的投资产品要低。

作者:郭剑寒 来源:财新网-无所不能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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