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 ProSun)再度向欧委会递交了一份申诉,指控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以多晶硅制约欧盟光伏“双反” 若在“日落复审”后,中欧“价格承诺”的执行期被延长,其对中国光伏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早在2013年8月份,中欧间就我国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达成了“价格承诺”,虽然官方至今都没有公开价格承诺的具体内容(价格、配额等),但事实上,业界公认,“价格承诺”中“我国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价格下限将被设定为了0.57欧元/瓦。
而这也几乎是彼时“价格承诺”中唯一的“争议点”,业界担忧,该限制性政策从2013年执行至2015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释放对中国光伏,尤其是多晶硅、单晶硅光伏产品的负面影响:若光伏产品生产成本缩减,导致其他竞争对手光伏产品售价降低,不得不遵守0.57欧元/瓦下限规定的中国光伏产品将逐渐丧失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
也就是说,若已经执行了三年的“价格承诺”被继续延期,则其将导致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被进一步削弱。
“事实上,如今再来探讨中欧贸易争端中的孰是孰非已无意义,想要争取贸易公平,就必须在谈判中掌握足够的‘筹码’。”一位光伏业界人士向记者坦言,“例如在与德国瓦克(欧洲多晶硅产能主要集中于德国,而德国多晶硅产能则主要集中于瓦克)达成的‘价格承诺’中,我们应就欧盟光伏‘双反’进行对等限制,以实现中国、欧盟在多晶硅和光伏产业上的相互制约”。
2014年1月24日,我国商务部公布了对自欧盟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中国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彼时,知情人士曾向记者独家透露,“初裁中,欧盟第一大多晶硅生产商——德国瓦克公司的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21.8%,反补贴税率为10.7%,合计达32.5%”。
不过,针对中欧多晶硅反倾销案,商务部公告指出,考虑到本案特殊市场情况,调查机关决定在初步裁定后暂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对此,上述知情人士介绍,“鉴于中欧此前光伏争端最终以价格承诺落幕,此案或将‘和解’,即我国会与欧盟就多晶硅达成价格承诺”。
果然,不久后的2014年3月14日,德国瓦克向中国贸易救济调查机关——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递交了价格承诺书。业界就此评价,我国与欧盟达成限制多晶硅进口数量和价格的“价格承诺”,是我国据此前德国及欧盟对中欧间光伏争端的处理,给予的对等姿态。
作者:于 南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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