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申报方向重点突出了新能源方面,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集成技术及装备、光伏电站并网技术及控制系统,风电装备关键技术和部件,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储能技术及新型电池,
(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完善研发试验条件,增添技术研发、工程研究试验、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仪器设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提升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能力。为省内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服务,增强产业技术服务能力和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支撑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三)应用示范项目。
物联网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特色明显、产业带动性强、推广潜力大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新兴服务产业。
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兼容产品和服务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卫星导航与物联网、移动互联、三网融合等融合联动,促进形成行业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升行业运行效率,拉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信息化应用;能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和地方医院疑难杂症救治水平、解决养老机构患者就医难等问题的远程医疗应用示范工程;数字农业、农业生产经营、涉农综合信息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典型行业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投资效益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
二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产业化项目。要求备案、环保、土地等手续齐全,技术先进成熟,知识产权关系清晰;有行业准入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许可文件。
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单位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 (二)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技术先进,制定的研发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完成时应取得阶段性科技成果,或具备小批量试产条件。
项目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含基建内容。 (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要求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2014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且未获得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要求是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建设,且近三年未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四)应用示范项目。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和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终端设备应由省内单位研发生产。项目可由应用单位和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构成应以推广应用为主,申报材料应附相关合作协议,对双方承担的工作任务、投资比例等做明确约定。
对按总体建设方案备案,分步实施的项目,可在其中选择相对完整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申报。
各类项目申报时应已取得较大进展,投资量完成申报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外,同一法人单位已承担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未验收前,不接收其新项目申报。
作者: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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