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项目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据实对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安排项目的公平公正性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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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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