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的成功上位显示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要想获得光伏发展的制高点,仅靠单一的电价补贴可能已经难以满足高层对于光伏的定位,而是需要将光伏电站与民生、经济转型、环境治理等问题予以综合考虑
策划:本刊编辑部 ■ 2015/07
统筹:秋石
采写:本刊记者 张广明
在一个能源变革的时代,地方角色的重要性,正在有意无意的凸显。
在所有的能源互联网业务模式中,最诱人的蛋糕,无疑来自于电力的电子商务。
近日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对电力市场的电子商务表述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的区域试点。这意味着,地方将在试点中扮演更大的角色。
除了“先行先试”的资质外,另一个需要地方助力的方面,则来自于现行法律的限制。
尽管新修改的《电力法》已经删除了原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这一条款,但对于另一制约电力的电子商务的条款“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却并没有做任何改动。因此,电力市场的电子商务会以何种方式来绕过此一障碍,以避免遭遇“专车”式的命运,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其实,作为一种有可能突破固有利益格局的有效手段,电力的电子商务与地方实际上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通过尝试新的交易方式来降低电价的动力。
而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批准大同采煤沉陷区成为我国首个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大同的成功上位显示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要想获得光伏发展的制高点,仅靠单一的电价补贴可能已经难以满足高层对于光伏的定位,而是需要将光伏电站与民生、经济转型、环境治理等问题予以综合考虑。
上述两组信息所释放的意义在于,对热衷于“圈地”的光伏企业而言,如何提前布局那些能够获得能源变革制高点的地方,则考验着其对政策趋势的把握和理解能力。
作者:张广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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