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2015年7月21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6日
西安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
五、项目报批和并网接入
(一)项目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法人单位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法人单位到当地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备案。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个人向当地电网营业厅提交并网申请后,由当地电网企业受理汇总,每月集中到当地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备案。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文件。(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地电西安供电分公司)
(二)并网接入申请。法人单位在项目备案后,向当地电网企业营业厅申报并网接入申请(个人直接申报并网接入申请)。电网企业收到项目业主(含法人单位业主和个人业主,下同)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待法人单位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函(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法人单位取得并网接入意见函后,即可开展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等工作(个人在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直接开展后续设计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地电西安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验收及并网运营。项目业主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备并网条件后,向当地电网企业营业厅提交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项目并网验收后,电网企业按季度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补贴资格申请。(责任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地电西安供电分公司)
(四)发电上网模式选择。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三种模式供用户自主选择,允许转换。电网企业对“全额上网”用户所发电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用户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责任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地电西安供电分公司)
(五)计量统计和国家补贴资金发放。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和统计,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预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足额转付到位(省市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按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地电西安供电分公司)
作者: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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