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
(三)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方案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办法,规范实施流程,进一步加强对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和还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并开展专项检查及现场抽查,确保发挥效益。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规划落实、目标完成、项目管理履责情况等内容监督检查;依据国家和地方预算内资金的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与风险管控,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
电网企业是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实施责任主体,要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健全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项目规划计划、前期可研、招标管理、施工建设、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的全过程管控,确保高效优质完成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
(四)考核评价
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配电网建设改造目标,加强对项目推进与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力度等的考核评估,建立奖惩机制,有效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3月组织对上年度配电网建设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针对各省(区、市),综合评价其电价、财税、投融资、土地、规划、城建等政策的落实与支持力度;针对电网企业,重点评价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具体目标及指标、资金投入力度、重点专栏任务等完成情况。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可因地制宜制定对地方、企业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五)舆论支持
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电网企业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配电网建设改造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以及在保障城乡发展、带动经济增长中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定位。科学引导,提升公众对配电网建设改造在促经济、保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贡献的认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配电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配电网发展的舆论氛围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