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界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5年8月28日
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5年8月1日—8月31日)
市扶贫办和各乡镇街道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政策和产业特点,介绍村级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的特点、规模、收益等情况,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贫困户参与条件、土地情况、资金筹措能力等进行摸排。2015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村级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的摸排工作。
(二)申请、审核、复核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15日)
1.申请、评议、初选。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项目实施的初选名单,填写《界首市贫困户实施户用光伏扶贫项目统计表》(附件2);村级光伏电站建设由贫困村提出申请填写《界首市贫困村实施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统计表》(附件3),报乡镇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审核把关,对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认真核实,并填写《界首市光伏扶贫项目统计汇总表》(附件4),确保拟实施户具备项目建设条件,乡镇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市扶贫办备案。
3.复核。由市扶贫办邀请专业人员参与,分赴具有建设光伏电站任务的贫困村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依据相关条件对拟实施户进行逐户复核,确定最终的实施对象并予以公示。
4.建立分户申报档案。贫困村对确定的拟实施户拍摄居住房屋电子照片,确定安装位置。贫困户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镇村两级盖章后,分户整理归档,并报市扶贫办备案。各乡、镇、街道于2015年9月15日前核实确定光伏扶贫拟实施户及每户安装地点。
(三)设备购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阶段(2015年9月16日—11月15日)
在项目立项审核后,由市扶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办、金融办及相关乡镇街道参与招标,确定设备的供应及安装企业;由中标企业负责安装调试并对项目实施的乡镇、村和安装户进行日常管护培训、发放维护手册。供电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计量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并网发电。于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首批项目并网发电。
(四)评估验收和产权移交阶段(2015年11月16日—12月31日)
由市扶贫办组织有关专家、有关单位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并提供评估验收报告,同时将产权移交给贫困户和贫困村。
作者: 来源:界首新闻网
责任编辑: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