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尽快构建全国统一碳金融市场

2015-09-17 09:35:30 太阳能发电网
  由于金融市场间风险的传导性,分区域的碳交易市场会增大风险发生的概率和维度。因此,需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通过统一监管、统一定价、统一配额等对各区域碳交易所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保证国内碳交易价格的有序波动,保证碳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监测和防范,并促进碳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未来战略发展在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区域碳金融交易所迅速发展的同时,交易市场的价格风险难以避免。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为例,2007年末第一阶段将结束之时,碳排放的价格接近于零,给碳排放的多头方带来了巨大损失。碳金融交易中由于标物的复杂性、时间的跨期性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存在更多未知风险。
  笔者发现,在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各类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突出的交易风险。基于此,建议我国碳金融交易的市场风险研究应为监管当局及交易主体的风险控制、区域碳金融的稳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然而,从发展态势来看,各个市场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交易市场很难自发性地形成一个大市场,不仅市场间存在重复建设与恶性竞争的可能,而且还可能导致较大的资源浪费并产生历史遗留问题。
  此外,由于金融市场间风险的传导性,分区域的碳交易市场会增大风险发生的概率和维度。因此,需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通过统一监管、统一定价、统一配额等对各区域碳交易所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保证国内碳交易价格的有序波动,保证碳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监测和防范,并促进碳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在交易平台与交易机制的建立方面,建议中国碳交易市场借鉴欧盟的 ETS 制度,逐步整合这7家碳金融市场。如将北京、上海、深圳的碳金融市场为区域性碳金融中心试点,以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作为面,构建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的碳金融服务体系,从而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低碳化发展与升级、各项资源的整合和可持续发展,达到共赢的局面。在统一市场的进程上,可充分考虑股权置换、并购重组等方式,先进行资本统一,然统一交易平台,最后实现交易市场的完全统一。
  在具体构建方式上,可以采取政策引导、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中央政府建立一个更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替代7个试点。在难以快速建立二级市场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可以通过高频次、周期性拍卖的方式对未来年度的全国配额进行提前发放,逐步建立一个有效的一级市场竞价机制。拍卖的配额数量比例不用太高,但是其数量和影响力会远远超过试点市场,一旦这一价格发现机制建立起来,试点市场的价格或者会逐渐趋同或者会跌至零,迫使其主动衔接。
  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后,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经验设计出环境保护相关的交易品种,包括碳、氮化物、二氧化硫等在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减排品种。具体操作时可采取分步骤分阶段方式。准备阶段必须要有深入地宣传,并细致地研究和制定交易规则,培训和组建团队;初试运行阶段要挑选合适的企业进行试点,这些企业可以是条件成熟的行业和大型企业;扩大运行阶段要建立在完善交易规则的基础上,并制定《碳减排交易法》,立法是保证碳交易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在法治条件下全面实现我国政府经济转型减碳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承诺的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强度目标的根本保证。(作者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高级经理、高级经济师)

作者:孙兆东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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