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实施“两个替代”要求我们必须从长远考虑能源电力发展问题,对影响电网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十三五”及下一步电网发展指明方向。
二、清洁能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能源开发重心进一步西移北移
贯彻《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十三五”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控总量、调结构、提效率,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
(一)能源开发实施清洁替代是必然趋势
“十一五”以来,我国装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年均增长11.9%。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增长率为15.1%,风电、太阳能装机增长率分别达到65.2%和53.7%,显著高于其他电源装机增长水平。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发电总装机容量14.1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1.13亿千瓦,光伏装机3327万千瓦。
我国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承诺的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要达到这一目标,清洁能源的发展势不可挡。近年来,世界各国能源发展低碳化趋势明显,风能、太阳能发电比重逐年上升。目前,德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达到42%,我国风电、太阳能装机占比为10%;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煤电占比大多低于30%,但油气发电比重较高。我国煤电占装机的比重仍然很高,达到62.6%。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看,风电、太阳能发电将成为清洁发展的主力,随着技术进步和开发成本的逐步降低,已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2014年我国风电发电成本已降至0.37-0.45元/千瓦时,光伏发电成本降至0.68-0.8元/千瓦时,预计2020年左右竞争力将超过化石能源。
(二)环境治理要求必须严控东中部常规煤电建设
东中部地区集中了全国75%的煤电,大气污染排放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全国104个重酸雨城市全部在东中部。频繁出现的重度雾霾,迫切需要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压减煤电规模。目前,我国煤电发展面临失控的局面,全国核准在建煤电项目2.4亿千瓦,取得“路条”项目1.8亿千瓦,如果全部建设,2020年煤电装机将达到13亿千瓦。特别是东中部12省市核准煤电项目已达8000万千瓦。如此,能源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目标将难以实现,环境问题将更加严重。
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去煤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员等6部委《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远期来看,环境治理要求一大批煤电退出市场运行,留下部分大容量煤电电源作为调峰调频电源支撑电网。替之以本地气电、核电和外来电,解决负荷中心用电需要。
作者:刘开俊 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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