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国家电网公司促进新能源发展白皮书(2016)》。
四、未来发展 按照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工作总体部署,国家电网公司编制完成《国家电网公司“十三五”电网发展规划(建议稿)》,研究提出2020年建成东部、西部两个同步电网,形成送、受端结构清晰,交、直流协调发展的骨干网架,实现更大范围水火互济、风光互补,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
开发布局。预计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4.1亿千瓦,其中风电2.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1.5亿千瓦。风电开发仍集中在“三北”地区,占全国的75%;太阳能发电开发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达800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青海、甘肃、新疆、蒙西等西部地区;分布式光伏达700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等东中部地区。
同步电网格局。围绕清洁能源开发布局,扩大同步电网规模,建设跨流域、跨区域的互联大电网,实现更大范围水火互济、风光互补、大规模输送和优化配置。2020年,国家电网形成东部、西部2个同步电网格局,西部电网将西南水电,西北风电、太阳能、煤电等不同资源类型的电网进行互联,解决新能源并网发电间歇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等问题,改善新能源外送电力品质;东部电网将长三角、京津冀鲁、华中东部等主要受电地区电网进行互联,充分利用大电网调峰能力,扩大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范围。“十三五”末,国家电网“西电东送”电力规模从目前的1.1亿千瓦提高到3.1亿千瓦,“三北”地区通过特高压电网向东中部负荷中心输送新能源约1.48亿千瓦。
配电网建设改造。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强智能配电网建设,加快突破储能技术,提高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接纳能力,实现分布式新能源即插即用及与大电网的协调运行,满足东中部负荷中心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
五、行动与倡议 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是国家电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将继续努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五大行动”,提出“三大倡议”,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国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们的行动:一是加大新能源项目配套电网投资,加快工程建设,尽最大努力保障2020年前年均新增风电25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0万千瓦装机的并网和送出。二是加快新能源配套跨区输电通道建设。2016年,加快《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四交四直”特高压工程,以及酒泉—湖南、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力争再核准建设张北外送特高压交流、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直流等一批特高压工程。三是加快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16年,建成投产浙江仙居、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建设陕西镇安、新疆阜康、江苏句容、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四是建设4个新能源创新示范工程。建设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送出与消纳示范工程、深冷液化空气储能等大容量储能示范工程、满足大规模分布式电源并网需求的智能电网工程、覆盖全网的高精度电力气象数据集成和预报预警平台。五是开展阳光扶贫行动。投资367亿元,三年解决3.91万个自然村未通动力电、8.67万个自然村动力电改造问题,建设经营区扶贫光伏发电接网工程,完成公司承担的五县(区)31.9万人定点扶贫任务。
我们的倡议:对政府的倡议,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新能源与其它电源、新能源与电网发展,科学制定“十三五”能源电力发展规划;加快市场化建设,合理确定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户等各方主体在新能源消纳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加强调峰电源管理,合理控制供热机组和自备电厂发展规模,明确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的相关要求。对行业的倡议,共商推动新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大计,共谋保障新能源安全、可靠、高效并网利用的良策,更加积极、更加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对用户的倡议,全民践行绿色发展、热心参与新能源事业,为我国新能源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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