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伏电站由量向质转变

2016-06-22 11:03:27 太阳能发电网
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的规模指标为1810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千瓦。


  光伏科技进步受重视 由“量”转“质”
  由于弃光问题,部分地区在今年建设指标中处于劣势地位。《通知》明确,对不具备新建光伏电站市场条件的甘肃、新疆、云南停止或暂缓下达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扶贫除外)。这也是首次出现因限电严重而未获指标的省份。
  对此,曾鸣表示,光伏如果没有市场需求,再新增确实不合适。因为整个趋势是光伏包括风电及清洁能源的补贴将来会越来越少,通过市场来解决他们供需之间的匹配比例将会越来越大,这肯定是一个趋势,国际上发展光伏也是这个趋势。这几个省份弃风弃光比较严重,如果不具备市场条件,是要缓建的。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对弃光限电较严重的地区,暂停下达该地区下年度新增建设规模指标。
  “当然,具不具备市场条件是相对而言的,这和电网也有很大关系,如果未来电网输送能力能够提高,相对就有需求,这是相对而言的。现在来说,不具备市场需求的要缓建、停建。”曾鸣强调。
  《通知》指出,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的规模指标为181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占到1260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占550万千瓦。
  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留了550万千瓦的光伏领跑,就意味着光伏的科技进步是特别受到重视的。“普通的光伏当然还要有一定的量,重要的是整个科技含量能够提高,能够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也就说明中国的光伏由过去的数量向质量的转变。”曾鸣指出。

  光伏分配受市场影响 不设上限
  从地域分配来看,《通知》规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和海南等6个地区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对此,有行业人士分析,这六个地区属负荷中心,面临能源结构调整的迫切需求,所以国家鼓励这些地区发展光伏。
  “光伏的地域分配问题受多个因素影响。一个重要因素是市场需求,市场需求是看电网结构,如果电网结构能够送出去,就代表市场需求,《通知》规定的这六个地区市场条件比较好,所以不受上限。”曾鸣表示。
  对于《通知》中提到的山东省地面指标全部转为光伏扶贫指标,曾鸣说:“因为光伏扶贫力度在加大,有一些普通的指标转变成光伏扶贫,这很正常。不光是山东,未来其他省份也会如此。”

作者:高慧君 来源:中电新闻网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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