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年日照时数为2550~350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0%~80%,年辐射总量达5430~6670MJ/m2,年辐射照度总量比我国同纬度地区高10%~15%,比长江中下游地区高15%~25%。居全国第二位
三、经济性评价 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地区按照电价区划分属于Ⅰ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1550h左右;其他地区属于Ⅱ类资源区,年满发小时数在1450h左右。两类资源区的光伏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Ⅰ类资源区
1光伏电站项目
新疆Ⅰ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0元/kWh。假设项目单位造价为8000元,装机容量10MW,年利用小时数1550小时,依据以上条件测算,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该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86%之间,投资回收期在8.68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2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根据新疆电价情况,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516元/kWh,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8000元。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7.7%之间,投资回收期在10.18年之间,项目不满足投资收益的要求。具体见下表。由于新疆地区是我国的能源基地,各类型能源充足,地区电价整体水平较低,因此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较东部负荷高、能源短缺地区不具有优势。
作者:贾靖 来源:计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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