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阳光”分配光伏指标 超20万千瓦需专家评估

2016-06-29 11:36:24 太阳能发电网
申报项目需有电网接入条件和送出能力并落实建设用地,并要求年内开工,否则取消年度指标;对于电网接入或送出能力严重受限的地区原则上不批准项目的指标。


  规模超过20万千瓦需专家评估
  目前光伏电站建设实行年度计划下的备案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各省市再进行分配,该分配方式造成了项目过于分散的情况,在一些用电达到饱和的地区还出现了“弃光限电”的现象,浪费了指标资源。
  为此,《通知》要求:申报规模超过20万千瓦,按申报项目排序取前20万千瓦项目进入专家评估。其实在2015年4月,四川省能源局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引入专家评议制度。这一制度在去年就已取得良好的效果。据记者了解,通过专家评价,企业拿到的只是预安排的指标,必须等项目全部并网转商业运行后,再获得最终的指标。这样可以有效督促企业尽快建成投产,避免浪费指标,也让企业不用担心建成后没有指标。
  谈到专家评议制度,四川中环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斌对记者感慨地说:“其实不怕拿不到,就怕暗箱操作。上了,上得明明白白。没上,也心服口服。去年通过专家评估,公司两个项目都拿到了指标。”另外,在去年中电投四川电力有限公司两个位于若尔盖县和红原县的项目被专家组一票否决,专家组给出的意见是:“现有电网为110千伏长链式结构,安全稳定性极差,无接纳能力。”当时中电投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坦然的接受了这个结果,并表示将积极努力,争取下次中标。
  据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张绍军介绍,参与评价的专家由环保、土建、电网、经济评价等各方面的人士组成,专家们的任务,就是对项目成熟程度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来分配指标。如果拟接入变电站存在超负荷的可能,或者对电网的安全稳定冲击大,极端条件下,专家组可以一票否决。通过评估可以保证电站指标的公开、透明、合理分配,有助于有序引导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作者:杨鲲鹏 来源:中电新闻网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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