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来5年,光伏扶贫的规模将在15GW左右,即每年的新增规模达到2GW至5GW。也就是说,今年18.1GW的年度新增装机目标,加上2GW至5GW的光伏扶贫新增装机规模,2016年,中国光伏总新增装机规模将至少达到20.1GW。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和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弃光率居高不下,对于企业和整个社会效益都是一种资源浪费。
据了解,之所以我国部分省份出现弃光限电的问题,与电网建设滞后、市场缺乏配套以及火电装机不断增长等因素有很大的关系。
尚颜认为,在经过2016年上半年的抢装潮之后,我国的电站规模进一步扩大,这无疑加大了弃光限电问题继续恶化的可能性。
其实,在我国一些出现弃光限电的省份,国家能源局在此次《通知》中也首次把弃光限电严重、并网环境恶劣以及新能源消纳困难,例如云南、新疆以及甘肃等地区实行了停止或暂缓下达指标的措施。
除了甘肃等地区实行了“限制令”,记者还看到,《通知》规定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以及西藏等6个地区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中研普华研究员王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此次《通知》是对弃光问题的进一步优化,超过国家计划的项目容易产生风险,为了保护进入企业的根本利益,让现有项目暂缓,阻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尚颜认为,未来光伏发展,应当继续提高转换效率,弃光限电并不是一个可以短时间就能解决的问题,通过就近消纳的方式来避免出现能源浪费,在贯彻政策的同时,我国政府应该加快电网建设,助推相关技术升级,以建立完善的新能源电力外送渠道,彻底解决弃光限电问题。
“格局“发展不均衡待调整“一边是光伏业正在上演新一轮抢装潮,另一方面,弃光限电在不断增加。”尚颜告诉记者,在减少资源浪费的同时,又必须兼顾光伏产业的长远发展,目前,解决弃光的问题已刻不容缓。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政府除了对光伏产业大力支持外,还通过项目管理、光伏消纳等政策对光伏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尽量优化资源利用率。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查落实光伏发电相关建设条件的通知》要求,发生弃光限电或存在风险的地区要采取解决弃光限电的措施,作出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后不会发生弃光限电(弃光率不超过5%)的承诺,并附上省级电网企业关于全额消纳光伏发电(弃光率不超过5%)的意见。
林伯强认为,甘肃等地区弃光限电频发,而北京还要鼓励上项目,从理论上讲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有冲突的。但是,政府为了发展清洁能源,只能鼓励上项目。
“对于过剩的地区,唯一的办法是缓解。例如《通知》中限制一些省份继续上项目,从整个中国的光伏发电格局来说大方向是对的。”林伯强举例说,即使甘肃所有的配套设施都建设完备,把电卖给北京,北京也不会买,这里面有很多成本,这些成本没人买单。
毫无疑问,化解光伏产能,唯一的核心办法就是解决需求问题,即使产品再好,没人买也没用。
有业内观察者认为,后“6·30”时代光伏业产能过剩将凸显。届时会有新一轮洗牌。
“市场好了,大家都去投资,投资多了就会产生过剩,就会停止投资,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国内市场会出现供需关系的一个调整,会有一轮洗牌。”高纪凡表示,一些综合竞争力强、技术水平高、管理质量比较好、财务报表比较建全的企业,在这轮调整中会进一步上升。反之,那些技术水平比较低、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在这轮调整中会面临淘汰出局,这是市场发展的规律。
林伯强认为,应该为此前抢装的新能源企业实行“降温”,这样可以促进企业理性投资。
作者:梁文艳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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