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以上述多种能源互补的实质来看,无非是力争将由于“限电”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小。而在调峰能源的选择上,则要么以经济效益优先,选择闲置成本最小的;要么主要考虑环境效益,直接让火电参与调峰。
力推多能互补
根据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给出的解释,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面向终端用户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二是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建设运行。
在终端用户的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的建设范围,既包括新城镇、新产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等需要新建能源供应的地区,也包括对既有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集中用能区域,实施供能系统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
而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中,仅限于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区。主要利用这些地区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有灵活调节性能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建立配套电力调度、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开展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提高电力输出功率的稳定性,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综合效益。
在具体的实施规划上,上述实施意见表示,2016年,在已有相关项目基础上,推动项目升级改造和系统整合,启动第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国家级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20项以上,国家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3项以上。
在具体的要达到的目标方面,到2020年,各省(区、市)新建产业园区采用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的比例达到50%左右,既有产业园区实施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的比例达到30%左右;国家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弃风率控制在5%以内,弃光率控制在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