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016-08-30 09:26:40 太阳能发电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安排部署,加快推动我省电能替代工作,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七)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2016年底前,各地要重点围绕实施“以电代煤”工程启动示范项目建设,支持结合实际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鼓励结合行业特点,制订相关领域的电能替代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并总结推广应用。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以PPP、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方式开展电能替代,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借助多种传媒方式,宣传电能替代清洁便利优点和节能减排成效,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为电能替代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电能替代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统筹推进,研究完善电价支持政策;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完善电能替代财政补贴政策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省环保厅负责将电能替代全面融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并配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电能替代的具体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工商局和民航河南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领域电能替代工作;省质监局负责燃煤(油、柴)锅炉的普查和淘汰改造锅炉的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并做好淘汰改造锅炉使用登记变更手续的汇总工作;省电力公司负责电能替代项目实施的技术支持、电价政策落实以及配套电网建设和供电服务。各级发改部门要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工信、住建、交通、农业、质监、工商、供电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电能替代工作有效开展。省有关部门相关配套文件原则上于2016年10月底前出台。

  (二)编制具体方案。各地方政府应将电能替代纳入当地能源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分地域、分领域、分行业电能替代潜力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区电能替代具体工作方案,明确2016—2020年电能替代的主要目标、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等,于2016年9月底前联合报送省有关部门。其中,要具体明确2016年和2017年电能替代的实施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示范项目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细化明确2016年电能替代示范项目清单。

  (三)加强调度考核。将电能替代纳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调度考核范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等部门,按照本地区电能替代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每月2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将本地区电能替代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要将全省电能替代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作者: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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