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已经开启,美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在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很多经验和教训值得我国借鉴。本文介绍了美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电价形成机制、居民电价构成、电价计费方式情况以及输配电价定价方法和程序等内容,为我国深入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二、美国输配电价监管制度
(一)美国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
美国对电网公司输配电成本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对电网公司输配电价格监管来实现的。在美国主要是对电网企业采取输配电准许收入监管,根据制度规定测算了电网企业的准许收入,再除以电量就得出输配电价格。一是如何测算电网公司输配电准许收入。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采用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不合理的成本不能计入输配电价。美国电网公司输配电收入计算公式为:
TR=E+D+T+r*I
其中,TR为输配电收入,E为运行维护费用,D为年度折旧,T为税收成本,r为合理利润率,I为固定资产投资。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美国电网公司成本需要合理回报的只有固定资产投资,其他成本只需要覆盖即可。在固定资产投资认定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主要指为提供输配电服务需要的固定资产净投资,包括输配电线路、变压器、变容器以及其他输配电设备的净投资。净投资等于固定资产总投资减去累计折旧。一般而言,纳入成本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是有用和有效的资产。“有用”是指该线路或设备必须是已经投入使用的资产;“有效”是指该线路或设备能够降低供电成本或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而且其利用率必须要达到设定水平。如果资产不符合“有用”的条件,将不能计入定价成本;如果资产不符合“有效”的条件,则只能将相关固定资产按照其利用程度折算比例计入定价成本。在运行维护费用认定方面,美国监管机构一般会依据一定的基准指标来判断现有成本和过去成本之间变化的合理性,来具体确定运行维护费的范围。如电网公司的工资成本会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近似行业劳动力成本确定。在合理收益率认定方面,美国电网公司投资一般通过债券和股权组合的方式融资,因此,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利润率一般采用债务和股权成本的加权平均值。即对上市电网公司,一般参照股东合理回报的标准核定;对非上市公司,会考虑企业的债券融资等成本确定利润率。对政府资助资金将不给予回报,仅补偿合理的运行维护费。总体看,输电定价回报率水平在10%左右。二是如何确定输配电价。按照上述规定测算得出准许收入,准许收入除以电量得出输配电价,但不是将准许收入简单直接分摊到所有电量上,因为,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用电负荷特性和供电成本是不同的。美国电力用户主要分为工业、商业、居民等。工业用户电压等级较高,负荷也较平稳,单位电能输配电成本较低;居民用电量少且很分散,负荷也相对不平稳,单位电能输配电成本最高;商业用户供电成本居中。电网公司准许收入要根据不同用户类别对电力系统的使用程度来进行分摊,因此,美国居民电价最高,商业其次,工业最低。
(二)输配电定价程序
美国输配电价实行联邦和州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具体负责跨州输电的约150家企业输电价格监管,各州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配电价格监管。美国输电和配电价格在监管方法和程序上类似,在定价技术上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依据准入成本加准许收益的原则制定。以FERC负责的输电价格核定程序为例,定价程序主要包括:
1.企业提交核价申请。电网企业按照FERC规定格式提交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表。输电价格核定后,输电企业每年、每季度都要填报执行情况报表,且上述报表都会在FERC官网上公开。由于美国输电工程产权多元化,一条线路可能由多个企业分段投资,每个企业都要提交核价申请表。
2.依法核定输电价格。首先,由FERC会计部门对企业申报报表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企业提交的成本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剔除不合规成本项目。其次,由FERC输电定价部门进行定价监审。主要采取成本对比法,即对相同类型输电设备运维成本进行对比,要求电网企业对差异进行说明,并剔除不合理成本。最后,按照市场回报率核定每个投资方合理的输电价格。FERC根据不同电网项目风险不同分别确定回报率,不同地区的回报率也存在差异。
3.输电价格调整周期。美国输电价格主要有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形式。一是定期调整。FERC每年对输电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要求电网企业按年上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表,如果成本出现较大变化,则要求电网企业进行解释说明,获得FERC审核同意后对电价进行调整。二是不定期调整。电力用户若认为电价偏高,或电网企业认为新增成本需要提高价格,均可向FERC提出调整电价的申请。由于输配电价可以及时进行调整,美国没有专门设置平衡账户机制。
4.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美国电力市场法律制度健全,虽然法律授予FERC和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输配电价格定价权限,但在输电价格核定期间和核定后,电力用户、电网企业或任何第三方均可以对电价水平提起行政诉讼,提交FERC行政法官裁决。行政法官通过听证会、书面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做出裁决。听证会参与者包括电网公司、FERC等监管机构、消费者代表以及由监管机构批准参与的环保团体等。如果一方不服裁决结果,可继续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作者:施子海 侯守礼 支玉强 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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