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参照其他各省(市、区)电力体制改革路径,有序推进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拟以“围绕大用户直接交易为突破口,配套建立过渡输配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逐步推动海南电力市场建立”的思路,开展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原标题: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参照其他各省(市、区)电力体制改革路径,有序推进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拟以“围绕大用户直接交易为突破口,配套建立过渡输配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逐步推动海南电力市场建立”的思路,开展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一、海南省电力体制现状
(一)海南电力体制改革基础
自1998年起,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关于实施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要求,我省积极推进了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在全范围内率先全面实现城乡供电管理一体化,实行省级电网公司、市县级供电局、乡镇供电所三级垂直管理,实现农村直管直供到户,抄表到户,户户通电。目前,只剩下桂林洋农场、莺歌海盐场、昌江海矿片区和三道农场等区域是自供区。
(二)电力基础设施
海南电网已基本建成环绕沿海各负荷中心的220千伏“目”字形双环网,并通过1条500千伏海底电缆与南方电网主网相连,基本建成了北、中、南三条西电外送大通道,建成了海口、三亚、洋浦三个重要负荷中心较为坚强的受端电网,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已覆盖全省各市县,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电率达到100%,农村电网改造率达近100%。拥有50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75万千伏安;220千伏线路长度3677.39千米,变电站31座,变电容量839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长度3774.39千米,变电站104座,变电容量632万千伏安。海南电源装机主要由煤电、气电和水电三类电源构成,发展为核电、水电、煤电、气电、风电、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利用、余热利用等多元互补的电源新格局。
(三)电力市场基本情况
1.发电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为670.5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88.3万千瓦,占13.2%;风电装机31.1万千瓦,占4.6%;煤电装机351.6万千瓦,占52.4%;气电装机74.3万千瓦,占11.1%;光伏及综合利用装机60.3万千瓦,占9.1%。全省所有机组累计发电261亿千瓦时,其中核电、水电、煤电、气电、风电、生物质、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分别占比为1.9%、5.3%、78.7%、9.3%、2.6%、1.1%、1.1%。
2.送电通道(电网)。海南除海口桂林洋农场、昌江海钢供电区、乐东莺歌海盐场、松涛水库等极少自供区域采取趸售和小水电自供保障用电外,其他地区电力输配售业务基本都是由海南电网公司提供。
3.售电情况。2015年,海南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70.7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2.7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36.3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72亿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49.7亿千瓦时,三次产业、居民生活用电占比分别为4.7:50.4:26.6:18.3。第二、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接近76.9%。
4.大用户基本情况。2015年海南电网专变用户用电量约63.52亿千瓦时,除去金海浆纸自备电厂直供电量29.38亿千瓦时,其余专变用户用电量34.14亿千瓦时,占比约14%。其中220千伏等级用户1户,用电量5.5亿千瓦时;110千伏等级用户21户,用电量24亿千瓦时;35千伏等级用户16户,用电量4.7亿千瓦时。
作者: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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