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电力交易模式仍处探索期

2016-09-14 09:53:13 太阳能发电网
日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宣告成立,至此,全国范围内已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数量达到32家。据记者统计,除广西、福建、海南外,大陆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均已成立了地方性的电力交易中心。新电改迅速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果,而参与电力交易活动的各方在交易具体的操作模式上,仍处于探索阶段。
  跨区域交易机制有待完善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于今年3月1日揭牌成立,作为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已开展了市场化跨区跨省电力交易。据了解,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山东地区30家电力用户与陕西、甘肃、青海、宁夏824家企业达成交易电量90亿千瓦时,降低购电成本5.4亿元。日前,北京市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2016年锡盟-山东特高压交流送山东交易中,参与竞争的发电机组容量达到8816.5万千瓦。
  
  “竞争十分激烈。”华电山西能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这是我们公司首次实现跨省跨区直接交易,也是很宝贵的经验。”据了解,华电山西能源公司在此次交易中,成交电量占山西地区总成交电量的4.93%,市场份额高于装机占比2.75个百分点;成交价格高于同批次交易价格2-6分/千瓦时,为本次交易降价幅度最小。
  
  8月15日,同样通过北京交易中心,宁夏-浙江输电线路调试电量交易2.04亿千瓦时,11家火电企业参与竞争,装机容量达884.6万千瓦。其中,国电石嘴山公司竞得交易电量5960万千瓦时,为该公司增加售电收入1367万元,排名全网第一。
  
  跨省、跨区的电量交易一直为中西部各省所看重。四川获批的电改方案中提出要“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甘肃也提出了要“积极推进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尝试用增加外送的方式解决本地电力消纳困难的问题。据了解,甘肃地区风、光资源丰富,今年8月底,国家能源局还印发了《关于支持甘肃省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复函》,同意甘肃成为全国第二个全国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但甘肃“弃光”“弃风”问题较为严重,今年7月份,甘肃弃风、弃光率分别为48%和26.6%,当地新能源消纳并未明显受益于电改推进。
  
  “因为价格上的差异,目前新能源没法和火电一同在市场上竞争。”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但我国资源和需求逆向分布的格局决定了跨区域交易的合理性,通过相关机制的完善,未来公平的跨区域电力交易是一定可以实现的。”
  
  市场电量是关键
  
  林伯强认为,目前国内发电量中计划电量仍然占巨大比重,市场电量占比仍不高。“放开电量的规模决定了电力交易市场的规模,只有市场足够大,才能激发参与交易各方的热情和活力,从而加速整个交易机制的健全与完善。”他指出。 
  
  日前获批的8省电改方案中,在电量放开方面,山东省明确新增企业用户和信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都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辽宁省则提出要“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信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
  
  今年3月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曾对发用电计划放开提出明确时间表,即2016年力争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年实现工业电量100%放开。据了解,2015年全国累计发电量5.6万亿千瓦时,当市场电量逐渐放开,电力交易市场规模或可达百亿级。面对潜力巨大的市场,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等参与方仍需继续尝试探索,寻求科学合理的操作方式,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


作者:卢彬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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