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是应对能源资源约束、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未来能源转型形势、实现低碳发展的关键环节,更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
(五)促进共享发展,提升能源服务水平。
1.提高新能源消费在终端用能的比重。以提高能源效率为主线,切实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强化新能源消纳利用,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后续大规模发展奠定基础。加强农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提高人均用电水平,推进城乡电气化。在全省主要用能行业和第三产业大力实施和推广电能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烧,通过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到2020年,终端用能中新能源比重大幅度提升。
2.提升农村用能水平。构建以生物质能、太阳能、小水电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技术相互融合的清洁用能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集中式秸秆沼气技术,配套建设有机复合肥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农村高效低排节能炉灶炕技术推广,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开展农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替代薪柴、煤炭等传统生活用能。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建筑技术、建筑节能技术、集中式秸秆沼气技术,在满足抗震设防需求的前提下,一次性达到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探索推广电能集中供热、电炊入户工程,进一步引导农村用能方式转变。积极做好清水县等地绿色能源示范县创建工作。
3.大幅提高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优化能源结构,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转变煤炭使用方式,着力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到2020年,高效清洁排放燃煤机组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大幅提高。
四、重点行动
(一)酒泉特大型风电基地建设行动。酒泉是国家规划建设的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境内风能资源储量约2亿千瓦,可开发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可开发规模8000万千瓦,年满负荷发电小时数可达2300小时。按照规模化开发、与送出通道消纳能力相匹配、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建设酒泉特大型风电基地,坚持近、中、远期统筹兼顾,着力破解弃风限电问题,提高风电运行效率。“十三五”时期,建设完成酒泉风电基地二期第二批500万千瓦暨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电项目,主要通过建设抽水蓄能、化学储能、光热发电等调峰调频,基本达到“近零碳排放”的清洁目标。
专栏1 酒泉特大型风电基地重点开发区域及建设时序
重点建设瓜州北大桥、安北、干河口、柳园,玉门七墩滩、麻黄滩、红柳泉、黑崖子,肃北马鬃山,敦煌北湖,金塔下河口,阿克塞当金山等区域,根据消纳和送出情况,争取2017年底前建成二期二批500万千瓦项目,2020年底前建成三期150万千瓦项目,“十三五”末装机达到1600万千瓦。
(二)金昌武威张掖千万千瓦级风光互补基地建设行动。金昌、武威、张掖地区是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建设金昌武威张掖千万千瓦级风光互补基地,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对优化调整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推动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生态治理和防沙治沙,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十三五”时期,着力推进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民勤和凉州2个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规划建设高台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民勤二期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适当布局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积极推进配套调峰电源建设,规划建设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到2020年,区域内风光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2030年达到1600万千瓦。
专栏2 金昌武威张掖千万千瓦级风光互补基地项目
1.风电项目:建设天祝松山滩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民勤二期风电基地、金昌市风电项目、山丹长山子和绣花庙、高台盐池滩、甘州平山湖等区域风电场项目,到2020年底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累计达到460万千瓦。
2.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金昌、凉州、民勤、高台4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到2020年底前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30万千瓦,累计达到550万千瓦。
(三)光伏发电典型目标示范基地建设行动。结合采煤沉陷区土地治理、沙漠生态治理,在建设条件较稳定、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白银平川、武威古浪、平凉、庆阳等地区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示范基地。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创新机制要求,在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引入电价竞争机制,争取国家尽早安排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通过电价竞争等市场机制扩大先进技术指标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先进设备在新增规模中的应用比例。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在定西通渭、庆阳华池等光照条件好、贫困较集中地区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示范基地。
专栏3 光伏发电典型目标示范基地项目
争取国家尽早安排建设白银平川采煤沉陷区土地治理100兆瓦光伏电站、武威古浪沙漠生态治理100兆瓦光伏电站,平凉、庆阳等革命老区光伏发电先进技术示范基地。
(四)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行动。按照统筹规划、多点布局、试点先行、分期推进的原则,规划建设国家百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支持能源投资企业攻坚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重点在塔式、槽式和线性菲涅尔式等领域寻求技术突破,强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为全国大规模发展太阳能热发电提供技术引领。依托我省光热资源禀赋,保持项目较强的盈利能力。及时总结不同技术路线示范项目建设经验,推动技术进步,降低电价水平,加快商业化推广,不断提升光热发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例,逐步形成光热发电、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多元调峰电源体系。
专栏4 甘肃省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
深化完善太阳能热发电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资源富集、建设条件优越的敦煌、金塔、玉门、武威、金昌等地区重点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在2018年底前,争取建成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65万千瓦,力争到2020年,全省并网太阳能热发电110万千瓦。
(五)新能源消纳利用行动。加大电能替代工作力度,继续大力发展有地方优势的传统电能替代项目,努力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开展新能源智慧农业(农村)、新能源替代保税区等新模式探索,促进电能替代项目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快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发电工作,达到发供用三方及全社会共赢。规范做好新能源直购电工作,通过直接交易模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电量的消纳。围绕全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国家战略性石化产业基地、国家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优质钢材生产及加工基地、煤炭清洁利用转化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六大产业基地和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绿色生态农产品加工等八大产业链,积极推进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达标的高载能产业落地,形成能源密集型产业集群,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企业就近就地消纳新能源电力,实现产业与新能源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提高电能在能源终端消费中的占比。
(六)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示范行动。按照环境优先、低耗低排,多能互补、清洁高效,创新驱动、多元发展的原则,结合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城镇用能方式,显著扩大新能源在城镇能源中的比重,形成新能源、分布式能源与常规能源清洁化利用相结合的绿色、低碳、智能、可持续的城镇能源体系。率先在新能源资源和利用条件好的大型企业、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扩大新能源利用规模,使区域内能源消费中新能源比例达到较高水平。全面推进敦煌等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建设敦煌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逐步扩大新能源在供电、供暖、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新能源电力供热、光热发电应用本地化、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旅游产业用能100%可再生能源化。率先在肃州、瓜州、金昌、武威、兰州新区等地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工作,带动全省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的整体提升。
(七)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示范行动。充分发挥新能源和传统能源优势,优化环境,强化引导,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3万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基础,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力争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合理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强政策支撑和保障,完善规划、用地、财政、价格等扶持政策,有效整合各类城市资源,拓宽多元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作者: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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