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 ”是浙江省全面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期,也是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全面化推广的重要阶段。为指导我省 “十三五 ”时期太阳能,特别是光伏发电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太阳能 “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编制《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浙江省 “十三五 ”期间光伏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年限为 2016—2020年。
2.应用模式形式多样
浙江省已逐步形成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企业厂房屋顶大型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新建建筑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家庭屋顶光伏等多种模式发展格局。建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杆项目, 2012年杭州火车东站建成亚洲最大规模单体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014年衢州江山建成具有多重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型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2015年杭州桐庐建成国内技术成熟的大型工业厂房光电建筑一体化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等。
3.示范园区成功创建
浙江省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嘉兴光伏高新区、海宁经济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等1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成功列入国家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总容量达125万千瓦,总投资约100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嘉兴秀洲区 “五位一体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模式成为全国分布式光伏建设典型示范。
表1—2 浙江省国家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列表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