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

2016-11-22 18:41:14 太阳能发电网
“十三五 ”是浙江省全面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期,也是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全面化推广的重要阶段。为指导我省 “十三五 ”时期太阳能,特别是光伏发电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太阳能 “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编制《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浙江省 “十三五 ”期间光伏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年限为 2016—2020年。
  (四)面临形势 

  1.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对光伏发电发展提出新要求

  面对全球气候和生态挑战,绿色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成为必然趋势。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的清洁能源,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当前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00万千瓦左右,居世界首位,初步规划到2020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突破1.5亿千瓦,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是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重要举措之一,到2023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全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 

  2.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带来

  新机遇随着浙江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大规模清洁能源的支撑,给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工商企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带来契机。初步统计,浙江省有效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以工业园区、公共建筑为主的建筑屋顶面积约4000万平方米,可安装分布式光伏 500万千瓦以上。同时,随着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绿色用能理念深入,民居建筑建设家庭屋顶光伏成为新的应用空间。根据统计年鉴,2014年浙江省户籍数为1630万户,按6%的居民住户安装家庭屋顶光伏,全省可开发100万户家庭屋顶光伏,总规模约300万千瓦。 

  3.农、渔业现代化为光伏发电发展创造了新理念

  现代农、渔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绿色化发展,一方面需要光伏发电提供能源保障,另一方面也为光伏发电拓展了新的空间。互补型光伏电站将光伏发电、现代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高效农业设施三者有机结合,通过对农、渔业土地空间的立体利用,既发展了现代农、渔业,又克服了光伏发电的用地制约,实现了农、渔业与光伏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据初步统计,利用全省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围垦滩涂、鱼塘水库等建设农光、渔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规模可达1000万千瓦以上。 

  4.技术迭代创新为光伏发电发展注入新活力 

  “互联网 +”、储能等技术进步为光伏发电发展带来突破性革命,使得光伏全产业链更加智能、高效、经济和环保。光伏发电基础材料、装备制造和系统应用核心技术的突破都将极大的提高光电转换效率,使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形成可持续发展动力,逐步从非完全市场化走向市场化,实现量到质的飞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能源 “四革命一合作 ”战略思想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以技术创新进步为核心,以智能电网建设为支撑,加快屋顶分布式、地面集中式、家庭户用式光伏等太阳能利用,逐步形成 “商业模式多样化、政府管理信息化、资源交易市场化、运营管理智慧化 ”的光伏发电发展体系,推动全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太阳能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增强各地各部门加快发展太阳能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将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放在地方项目优先支持突出地位。通过积极制定出台地方支持政策等方式,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力度。

  因地制宜,差异发展。根据大型工业园区、荒山荒坡和城乡住户屋顶等不同建设场址,分类有序发展大型屋顶光伏、互补型地面光伏电站和千家万户家庭屋顶光伏等。针对沿海地市与内陆山区、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以及海岛等不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发展农光、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光伏小康以及海岛多能互补微网独立系统等光伏发电应用。

  技术支撑,产业关联。重视光伏发电技术创新和成本降低,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撑应用市场发展,带动光伏应用产品制造、施工建设、设计咨询、运行维护等关联产业发展。

  体制创新,强化考核。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市场和对燃煤发电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制度,为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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